9月26日,吉林省民政厅在长春召开全省民政工作分析会,总结前三个季度全省民政工作完成情况,分析下一步主要工作思路,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乔恒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前三个季度,各地民政部门按照年初全省民政工作会议部署,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有序推进。特别是各地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改革创新,取得许多新成绩、新亮点,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我省有5项工作在全国会议上交流经验,民政部3次在我省召开现场会;有4项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领导肯定或批示。
会议强调,当前我省正处于加快转型升级、决胜全面小康、全面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的关键时期。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站在历史和全局高度,科学描绘了吉林发展的宏伟蓝图,吹响了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好吉林的进军号角。民政工作事关民生,必须要在决胜全面小康,吉林振兴发展大局中勇于担当、有所作为。要充分认清当前民政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充分认清当前我省民政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充分认清当前民政事业面临的发展机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成为民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民政为民爱民”宗旨,切实履行保障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根本职能,按照推进法治化、标准化、社会化、信息化“四化统筹”,努力实现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根本转变的总体工作思路,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砥砺前行,着力推进“一个提升”,加强“一个保障”,实施“五大民政幸福工程”,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好吉林作出新贡献。
一个提升,即推进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提升。
研究制定省级实施意见。省民政厅充分运用“大督查、大调研、大落实”成果,借鉴敦化市做法,研究起草了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省级指导意见。意见主要围绕有人干事、有钱做事、有场所办事、有规矩理事、有手段成事的“五有”目标,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场所建设、保障措施等作出明确,解决当前基层民政工作中存在的体制机制不顺、人员不足、经费短缺、手段落后等问题,进一步增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民政工作是社会性工作,仅靠政府资源是无法完成的,必须引入社会力量,大力推动民政工作社会化。要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管理社会组织优势,不断建立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大力发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把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民政服务项目转移给社会力量承担。要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的信息对接、项目发布工作联系机制,形成政府和社会力量的有机结合。要着力培育承接主体,积极发展能够参与民政服务工作、提供民政服务事项的社会组织。
实施民政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当前,在全省编制零增长的条件下,党委政府不可能为民政部门大规模增加编制,要以质量提升补充数量不足。各地要积极通过加强岗位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民政干部素质。
一个保障,即加强脱贫攻坚低保兜底保障。
要继续按照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要求,围绕兜得住、兜得准、兜得实、兜得牢“四兜”目标,扎实工作、全力推进,让中央和省委的各项脱贫政策落地生根。省民政厅拟于近期出台《体球网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低保兜底保障有关工作的意见》,从稳步推进“两线合一”、完善综合认定办法、强化政策统筹实施、加强制度有效衔接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积极探索脱贫攻坚低保兜底保障工作模式。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制定好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意见,切实抓实行动、精准保障,把困难群众最关心、最需要、最现实、最困难的问题解决好,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一个都不能少”的进入小康社会。
实施“五大民政幸福工程”。
实施幸福养老工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功能完备、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目标,让所有老年人幸福安度晚年。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积极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支持养老机构按规定开办医疗机构,开展老年病、康复、护理、中医和安宁疗护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服务。加快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探索采取多种形式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加快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养老服务发展模式、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智慧养老”,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与养老服务业结合。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养老服务人员职业培训,在专业养老服务机构中开发设置社会工作者岗位,在社区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加快培育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
实施幸福帮扶工程。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安全保障等政策措施,分类施策,精准帮扶,为困境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坚持家庭尽责、政府主导、全民关爱、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全面落实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为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继续提高孤儿保障标准,扩大救助范围,积极开展“明天计划”等救助活动,保障孤儿孩子在同一片蓝天下健康成长。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与经济社会相适应的自然增长机制,保障好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推动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实现地级城市全覆盖,探索推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托养机构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社区康复服务,保障精神障碍患者体面的生活。
实施幸福社区建设工程。坚持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不断激发居民自治活力,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提升居民幸福指数,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幸福美好的幸福家园,为幸福吉林建设奠定坚实基础。2017年底前,每个市(州)至少推进1个县(市、区)的幸福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到2020年,所有县(市、区)全面推进幸福社区建设。
实施幸福便民工程。围绕新型城镇化发展,优化行政区划格局,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地名管理,为群众提供生活便利。逐步扩大殡葬惠民政策,让更多群众享受减免基本殡葬费用,全面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倡导移风易俗,提倡绿色生态葬法,推进殡葬改革。推进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服务,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条件。
实施幸福公益工程。加大对慈善组织扶持力度,简化慈善组织登记程序,降低慈善组织准入门槛,激发慈善组织发展活力。落实慈善组织、慈善信托、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慈善组织用地优惠、金融支持政策,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捐赠。加大政府购买慈善组织服务力度。积极探索网络募捐、股权捐赠等新型募捐形式,促进社会财产进入慈善领域。发挥慈善事业在改善民生特别是扶贫济困中的重要作用,助力困难群众脱贫。
会议还对全力做好年底前的各项工作提出了要求。
全省各市(州)、各县(市、区)民政局长,长白山管委会副主任,厅机关各处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根据吉林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