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重庆市民政局按照“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清理、精简市本级审批事项,从13项减少到7项,精简比例46%,保留事项主要集中在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殡葬事务等业务领域。
一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2015年,重庆市民政局对现行有效的民政法律、法规设置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清理保留行政审批13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7项。对保留的事项,按照标准化要求逐项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固化办理依据、承诺时限、办理流程、追责情形等要素,通过民政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开,民政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度。
二是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取消和调整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审批、残疾等级评定、烈士评定审核、市级烈士纪念设施迁移审核、市级烈士纪念改扩建审批、主城区公共构建筑物地名冠名权有偿使用审核等7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这一权力类型。
三是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民政部先后取消体球网筹备审批、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审批、体球网、基金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审批等一批审批事项。针对国家层面取消、调整的审批事项,市民政局及时提出处置意见,提请市政府同步予以取消、调整,做到上下同步、配套衔接。特别是新颁布的慈善法,赋予民政部门开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认定审查的职能,市民政局及时向市编办申请调整项目,保证行政许可事项动态及时调整。(根据重庆市民政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