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以来,重庆市大部分地区持续降雨,部分区县遭受洪涝灾害。截至6月26日,全市有万州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綦江区、铜梁区、开州区、梁平区、丰都县、垫江县、忠县、石柱县、秀山县、彭水县18个区县及万盛经开区27.15万人受灾,因灾死亡4人,紧急转移安置2833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0.25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1.46千公顷;倒塌房屋863间,严重损坏房屋1157间,一般损坏房屋2540间;直接经济损失26986万元。
灾害发生后,重庆市民政局及各受灾区县民政局第一时间派出救援工作组赶赴灾区查看灾情,安抚遇难人员家属,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近日,重庆市民政局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再次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区县民政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防汛抗灾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落实国家减灾委及民政部相关文件精神,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推进相关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稳妥安置受灾群众。要求各受灾区县民政部门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工作,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安全住处、有病能及时就医。
二是加强灾害隐患排查。针对频繁发生的强降雨后可能诱发地质灾害区域和民政基础设施的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三是强化灾害应急准备。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变化,确保灾情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做好救灾物资清点,确保随时调出。
四是及时派出工作组。迅速派出三个工作组,分赴渝东南、渝东北和渝西地区查灾核灾,指导受灾区县做好具体灾后救助工作。
五是建立部门联动制度。主动联系气象、国土、交通、卫生、安监、消防和财政等部门,做好联动配合工作,共同发力、齐抓共管,确保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全面推进。(根据重庆市民政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