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纳入低保、特困救助保障范围。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对象给予临时救助。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实时监督,强化工作调度,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发放。
2021年一季度,全区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63.2万人,特困人员9.61万人,发放低保、特困救助资金共计19.23亿元;对遭遇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家庭开展临时救助6.62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0.86亿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