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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紧急排查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房屋安全隐患

时间:2017-06-16   浏览量:128 次  来源: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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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遭遇强降雨天气。为保障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重庆市民政局按照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紧急下发通知,部署开展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一是明确排查工作要求。要求各区县民政部门会同乡镇(街道)自通知下发之日至630日,重点对住有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区县福利院(中心)、乡镇(街道)敬老院以及“五保家园”、幸福院等机构的房屋及附属建筑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内容包括:房屋及附属建筑是否为CD级危房;房屋及附属建筑周围是否存在严重地质灾害隐患;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及附属建筑已经出现安全隐患的情况。

二是妥善安置集中供养人员。要求供养服务机构房屋安全隐患突出,不再适合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应立即转移入住人员。邻近乡镇(街道)供养服务机构有空余床位的,由区县民政部门负责协调,安排被转移人员到相邻机构入住。相邻乡镇(街道)供养服务机构床位不够的,区县民政部门要在辖区范围内协调供养服务机构空余床位进行临时代养,妥善安置集中供养特困人员。

三是加快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要求各区县民政部门结合本次排查情况,果断关闭或撤销已成严重危房不具备集中供养条件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对通过修复能够使用的要及时修复。同时,根据本区县特困人员数量,制定“十三五”期间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规划,加快本地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对于新建和较大规模改造项目,应重点建设区域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在具备条件的地方规划建设片区中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为失能和半失能特困人员提供较好的集中供养环境。(根据重庆市民政局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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