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兼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协调小组组长李光杰主持召开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学习了《山东省民政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讨论了《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四个配套实施办法。
会议指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要求,是有效推进山东省民政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契机和平台。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坚持目标、任务导向,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细致稳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明确工作任务,建设信息化平台,构建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并抓好落实;要把握好方法路径,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与“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权责清单、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等工作成果,统筹协调推进,确保年底前高质量完成任务。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