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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

时间:2017-08-24   浏览量:128 次  来源: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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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四川省政府同意,从2017年1月1日起,四川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再次提高,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提高到13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提高到810元。自愿申请救助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执行。

2010年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四川省确立了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孤儿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截止目前,该省已连续三次提高养育标准,机构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分别由最初每人每月1000元和600元,提高到当前的1300元和810元,与全国其他省市相比排名第9,有力保障了该省近3万名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的基本生活。(根据四川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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