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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

时间:2017-08-25   浏览量:128 次  来源: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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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安徽省在养老服务领域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养老机构提质增效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提高供给水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较好成绩,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彰为“2016年度落实养老服务业支持政策积极主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的省份。

一、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全省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省民政厅、住建厅编制发布《安徽省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导则》,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编制要点,分区分级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全省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59.9%。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2009年至2015年、2010年至2012年,分别将农村敬老院建设、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纳入省民生工程,各级财政累计投入27亿余元,新增床位近19万张;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总数达到7.7万张。目前,全省共有各类养老机构2585家、床位33万张。

二、坚持兜住底线,优化困难群体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护理需求,全省农村特困人员平均供养标准达到月人均438元,特困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启动实施。实施老年人“三项补贴”制度,高龄津贴、低收入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低收入老年人护理补贴三项制度纳入民生工程实施,分别覆盖148万人、24万人、3.4万人,年发放资金超过6.4亿元。

三、坚持居家基础,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在城市,推广“一核一圈+三个中心”模式,以老年人需求评估体系建设为核心,以县区、街道、社区三级中心为依托,划分层级、区分功能,打造20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目前全省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2581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面积达到104万平方米,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护、送餐、送医等居家养老服务。在农村,因地制宜发展老年人探视走访网络、互助养老服务网络、失能老年人的集中住养和照料服务网络。

四、坚持提质增效,优化机构集中住养服务供给。扩大面向社会老人的养老床位占比。通过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贷款贴息补助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养老机构;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在满足政府供养对象集中住养需求的前提下,稳妥向社会开放。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对社会办养老机构收住失能失智老年人,按收住对象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分别上浮50%、100%、200%的运营补贴,引导其优先保障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入住需求;探索推进农村敬老院设置护理区,保障特困人员中不能自理人员集中照护需求。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出台《安徽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安徽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对养老机构的运营管理、准入、退出等进行规范;加强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制定发布《养老机构介护休养人员保护性护理服务规范》等15项地方标准;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全省2585家养老机构完成自查核查。

五、坚持医养融合,优化老年人照护服务供给。一是鼓励养老机构开办医疗机构,要求1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必须设医务室或护理站,并对社会办养老机构内设的医务室、护理站给予补助。全省754家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其中322家纳入医保定点。二是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全省医养签约养老机构达到480个。三是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老年病门诊,增加老年病床数量;支持部分闲置床位较多的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老年护理院。

六、坚持改革创新,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省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民生工程项目强力推进。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各级福彩公益金50%以上用于发展养老服务。省民政厅、人社厅、财政厅共同印发《安徽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实施方案》,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在职提升培训制度,2015年以来培训从业人员2万余人。(根据安徽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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