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近日,甘肃省民政厅制定出台《甘肃省民政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及执法机构在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各类行政执法时,对涉及重大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情况复杂、涉案金额大以及对行政相对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作出重大执法决定的,必须履行法制审核程序。《办法》以列举的方式指出重大执法决定主要包括吊销许可证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减轻处罚决定;情况复杂、有争议的不予许可或者撤销、撤回许可决定;影响重大、法律适用有疑义的行政许可案件;强制收缴许可证、印章,封存财务凭证等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等其他需要经过法制审核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
《办法》明确各级民政法制机构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机关,主要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从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人员资格、法律依据适用等方面进行审核。
《办法》强调,未经法制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行政执法机关不得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根据甘肃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