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重庆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江涛主持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2月3日中国社会报刊发的《牢固树立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评论文章,并对全市民政系统如何学习践行民政新理念提出要求。
江涛指出,民政部黄树贤部长在全国民政会议上提出的“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新理念,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凝聚了党和政府的宗旨责任,寄托着党和政府对民政部门和民政干部的殷切希望,蕴含着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职业操守的基本要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积极践行,科学推进全市民政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抓好学习。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局领导及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原文学习,深入领会,先学一步,做好表率。全市民政系统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单位职工开展专题学习,科学把握民政新理念蕴含的科学内涵,真正做到道理上认同,思想上自觉,行动上践行。
二是抓好宣传。在2月9日召开的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及时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科学理念,传达贯彻到各区县政府分管领导、民政局长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中去。加强对民政工作先进典型的挖掘与报道,宣传他们在工作岗位上“为民爱民”的先进事迹和可贵精神,树立践行民政新理念的身边学习典型。
三是抓好践行。要把“民政为民、民政爱民”融入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之中,不断增强广大民政干部职工为群众服务的意识、跟群众打交道的能力、帮助群众解忧愁的情怀、做群众贴心人的志愿。要用新理念作指导,结合重庆实际,完善工作思路,制定政策制度,创新工作举措,突出工作特色,持之以恒,扎实推进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党的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为民、务实、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为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根据重庆市民政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