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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民政厅印发方案 全面推进全省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时间:2020-09-07   浏览量:128 次  来源:辽宁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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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辽宁省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辽宁省民政厅以体球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体球网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体球网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辽宁省实际,制定《辽宁省养老服务领域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辽宁省养老服务领域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分为四个阶段。(一)工作任务部署阶段。2020年8月底前,省民政厅出台推进全省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为全省提供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二)落实国家标准阶段。各地民政部门参照国家《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本地区公开标准目录。2020年10月底前,大连市民政局组织金普新区民政部门进行试点探索,形成《辽宁省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样板。2020年11月底前,省民政厅总结公开标准目录样板,指导完善,并在全省推广。2020年年底前,全省各县(区)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行全省统一的公开标准目录,并按照目录要求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三)试点工作开展阶段。各地民政部门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方式,编制本地区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信息内容标准,推行养老服务“五公开”。2021年10月底前,大连市民政局组织金普新区民政部门探索形成《辽宁省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信息内容标准》样板;大连市政府门户网站、大连市民政局网站、金普新区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设养老服务领域专栏,细化内设栏目设置,按照目录要求,分类公开相关信息,为全省相关政府网站栏目建设提供直观参考。2021年年底前,省民政厅总结大连市金普新区试点经验,编制完成全省统一的公开标准目录及信息内容标准,报省政府办公厅审批后统一印发至各地执行。(四)成果推广转化阶段。2022年6月底前,省民政厅按标准指引全省深入开展养老服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和推广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经验做法。

《方案》要求,各地要切实提高认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贯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市民政局要根据省民政厅下发的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指导县(区、市)民政局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相关工作。大连市和金普新区要深入、细致开展试点工作,发挥好典型引领作用,建立起供全省推广的标准和规范体系。基层民政部门要担负起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加强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省民政厅、各市民政局要对各地落实情况及时进行调研指导,帮助基层总结完善公开目录及信息内容标准。各县(区、市)民政部门要做好辖区内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确保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根据辽宁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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