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着眼“大民生”,牢牢把握百姓期盼,切实保障底线民生,努力提供平衡充分基本公共服务,着力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是守住民生底线,让困难群众享有与新时代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生活保障。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着力抓好社会救助、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残疾人保障等工作,织密织牢基本民生保障网,有效增进了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获得感。一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省市县全面建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2017年度社会救助资金31.2亿元下达各地,其中城乡低保资金25.6亿元、医疗救助资金3.8亿元、临时救助资金1.8亿元。截至2017年二季度,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共70.1万户126.8万人。自7月1日起,各地落实低保提标任务,全省城乡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647元/月、611元/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410元,完成年度省定脱贫400元/月考核标准。二是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无人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减少了100%、辍学或不在学的减少了67.5%、未登记户口的减少了89.7%。2017年,省财政拿出省级福彩公益金1500万元支持补助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用于农村留守儿童的动态监测、监护干预、教育矫治和购买服务。在全国层面率先开发省级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系统,各地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全部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建档立卡,建立翔实完备、动态更新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三是残疾人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共拨付各地财政专项资金6.6亿元。截至2017年6月底全省共向60.6万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向34万多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将具有本地户籍、家庭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0%发放保障金。
二是提高民生质量,让民生服务更加平衡充分,群众更有获得感。省民政厅专门成立了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及“十三五”规划,进一步促进民生工作平衡化充分化发展。一是社会保障托底脱贫更加平衡充分。目前,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之比为1.06: 1,比值全国各省份最低;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率由2012年的29%提升到52%,一体化率全国领先。确保到2020年全省年收入在6000元以上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群体全部脱贫,苏南以市为单位、苏中苏北以县为单位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健全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整机制,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城乡特困人员平均供养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45%和50%。二是养老基层公共服务功能配置不断加强。2017年前三季度,全省新增养老床位1.4万张,总数达到63.4万张,护理型床位比上年底增加1.5万张,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床位比例比上年底提高2.9个百分点,新建成和在建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27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2007个。按照《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每个社区、建制村设置1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街道均设置1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重点满足老年人尤其是失能、半失能高龄老人的刚性需求;每个乡镇设置1个以农村敬老院为基础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在承担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的基础上,将富余床位向社会老人开放,为有需求的社会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到2020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城市街道日间照料中心实现全覆盖,城市社区助餐服务基本覆盖,以县(市、区)为单位居家呼叫服务和应急救援服务信息网络实现全覆盖。
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切实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服务社会治理。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民政部门不断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一是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均设置了民政办,增配了工作人员。今年7月,江苏省民政厅再次出台《体球网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人口在5万人以下的乡镇(街道),必须配置不少于3名民政管理服务人员;人口多于5万人的乡镇(街道),必须配置不少于4名民政管理服务人员。同时,鼓励支持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增配民政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原则上每增加2万人增设1个岗位,专职从事基层民政相关工作。推进在每个村(居)设立民政协理员,具体承担基层民政事务的办理。二是改进基层民政工作手段。普遍建立一门受理服务平台,服务窗口明确“一统一、四公开”,做到“前台受理,后台办理,全程跟踪,群众满意”;加快民政信息化应用,以全省民政综合业务信息平台为基础,实施“互联网+民政”,提升基层民政服务管理效率;依据标准和规划要求完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发挥设施的服务作用,提高利用率;增强“三社联动”服务效能,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积极运用专业化、社会化方式提供民政服务。明确到2020年,全省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达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条件、有能力、有制度、有成效的标准,从根本上解决基层服务“没有腿”“迈不开腿”的局面。三是基层社区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省政府每年把改造提升和新建30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纳入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其中90%以上达到省定400平方米的标准。从2014年开始,全省全面推进社区“减负增效”,促进社区回归自治和服务本位。据统计,与“减负增效”之前相比,全省社区台账和挂牌减幅超过了83%,创建评比、工作任务、组织机构、盖章等减幅均在72%以上,自治活力和服务功能明显增强。(根据江苏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