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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政厅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
部署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时间:2017-07-13   浏览量:128 次  来源: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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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体球网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就做好当前严重暴雨洪涝灾害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加强灾害防范,排查各种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委陈豪书记、阮成发省长针对近期强降雨和单点暴雨急剧增多的形势,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灾害预防避险工作,对受灾群众切实做好安置,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和生活安排。

省民政厅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和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要求始终绷紧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这根弦,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712日,以省减灾委名义印发《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州(市)减灾委一要切实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切实履行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坚持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细化措施,切实将防灾减灾救灾责任细化压实到各个岗位,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二要切实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灾害防范,排查各种隐患,把做好受灾群众紧急避险转移、临时安置工作作为当前救灾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安排下拨救灾款物,通过分散安置和集中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就医、有临时安全住所。三要切实加强灾情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灾情统计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及时组织力量开展灾情核查评估,进一步健全多部门灾情会商机制和灾情发布机制,及时回应媒体和社会反映的有关信息。四要统筹做好新灾应对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视情紧急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启用避灾场所,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迅速组织开展抢险救援、转移受灾群众、调拨救灾物资、抢修抢通灾损基础设施、严防次生灾害等工作。同时,抓紧启动谋划灾后恢复重建尤其是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工作,充分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生产自救,早日重建家园,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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