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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全面推行“民政惠民济困保”综合商业保险

时间:2017-11-20   浏览量:128 次  来源: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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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多层次的保障体系,提高困难群众的风险抵御能力,减少困难群众在遭遇意外或疾病而造成的生活负担。重庆市民政局在现有的社会救助方式的基础上,面向重点民政救助对象和优抚对象推出“民政惠民济困保”综合商业保险。

“民政惠民济困保”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责任共担、持续发展、统筹规划、注重衔接、保本微利原则,围绕健康、意外、助学等重点领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挥商业保险覆盖面广、保障全面、赔付快捷的优势,运用商业保险大数定律,整合保险品种,综合设计一款“覆盖面广、保障面全、需求量大、保费额低、持续性强”的惠民济困商业保险产品。

一是参保对象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全市部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对象等4类城乡困难群众。

二是参保标准为100元/人/年,所有参保费用由财政经费保障,明年初在全市正式开展承保工作。

三是城乡困难群众在遭遇意外伤害、疾病、大学入学和读研等情况下,可获得保险支持,切实缓解困难家庭负担。

四是大病补充保险医保目录外自费费用累计达3000元—1万元的按25%赔付,1万元—5万元的按30%赔付,5万元以上的按35%赔付,每人每年最高赔付15万元。(根据重庆市民政局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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