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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以“五有”为目标着力强化基层民政能力建设

时间:2017-09-25   浏览量:128 次  来源: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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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吉林省民政厅全面贯彻落实体球网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以“有人员干事、有场所办事、有手段成事、有能力做事、有规矩办事”为目标,不断加大力度,切实采取措施,着力强化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有效畅通了民政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基层民政工作不断提升。

一、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确保有人员干事

针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短缺问题,吉林省民政厅坚持从政府和社会两个方面挖掘资源。一是努力增加人员编制。针对社会救助对象人数较多的实际,紧紧抓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有力契机,2010年协调省编办在省、市、县三级均建立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救助工作机构。其中,省级配备工作人员22人,市级配备10-12人,县级配备13人左右。全省一次性增加人员编制900余个。2014年,再次协调省编办为全省县级社会救助工作机构新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40人。同时,乡镇(街道)通过“编制内部调剂”“政府选聘公益岗”的方式,增加工作人员。截至目前,全省60个县(市、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达到1446人,平均24人;全省916个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达到3445人,平均3.8人。今年,在民政部工作组的指导下,敦化市委、市政府出台文件,建立了“1+2+N”基层民政工作人员配备模式,即每个乡镇(街道)民政办不低于1个行政编制、2个事业编制,并根据人口数量配备N名员额岗或公益岗人员,为全省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提供了样板。省民政厅正起草省级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各地有效落实。二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管理社会组织的优势,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救助、养老、慈善等民政工作,有效缓解了基层民政力量不足的问题。今年7月,我省部分地区遭受特大洪涝灾害,省民政厅和省慈善总会动员85家企业、18个商会协会,捐赠了近1.5亿元的救灾款物,广大志愿者深入灾区主动救助灾民,有力支援了全省抗洪救灾工作。动员省小微企业商会与社会组织,通过选派荣誉村主任等形式,参与脱贫攻坚,进一步提升了产业扶贫水平。三是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制定了《全省民政工作社会化推进方案》,确定了23项民政工作社会化项目。出台了《体球网支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救灾工作指导意见》,积极探索社会化救灾新模式。与长春市“幸福里”等企业合作,广泛开展定制化养老服务,受到民政部肯定。长春市宽城区开展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投入资金近400万元,向社会组织购买群众急需的社会服务项目,累计开展活动2000多次,受益对象逾10万余人次。长春市南关区投入200余万元,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组织开展了全省首届公益创投活动,依托社区平台,在社会救助、居家养老、专项社会事务等方面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二、加强基层设施建设,确保有场所办事

一是不断加强城乡社区用房建设。通过“开发配建、包保帮建、资源共建、财政兜底”方式,全面推进城乡社区用房建设。全省1839个城市社区用房平均面积达到638平方米,在全国率先实现每百户居民拥有20平方米城市社区用房标准。其中,长春市城市社区用房平均面积达到1100平方米,面积最大的达到5368平方米。2016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了《体球网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每个农村社区用房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将于2020年实现全省覆盖。目前,全省已建成农村社区4030个,占全省村总数的43.1%。二是不断加强基层服务场所建设。依托乡镇(街道)社会管理办公室,在916个乡镇(街道)全部建设社会救助服务大厅或设立救助服务窗口,开展城乡低保“一厅式”服务。全省城市社区全部建立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了政府公共服务有效下沉,方便居民办事。三是不断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建设。连续3年实施养老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县以上公办养老机构和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实现全覆盖。连续3年实施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提升工程,重建和改扩建336个,民政服务对象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三、加强基层民政信息化建设,解决有手段办事问题

积极适应时代需求,把加强民政工作信息化建设作为提高工作效率,推进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转变的重要抓手,全力实施“数字民政”工程。省民政厅着手建设统一的吉林民政大数据平台和“互联网+民政”综合服务平台,对28个业务系统进行整合,实现民政数据共享。建成以申请审批、监管服务为主要功能,城市低保省到社区“五级”联网、农村低保省到乡镇“四级”联网的信息管理网络,实现全省低保信息管理网络互联。建成省到县民政部门、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三级”信息管理网络,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全省覆盖。建成省级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与17家银行建立银行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查询机制,为基层实施精准救助提供了有力支持。全省916个乡(镇、街道)全部开通了网络报灾系统,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网络报灾全覆盖。在长春市二道区开展了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将民政、人社等11个部门145项服务项目纳入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统一办理,极大方便群众办事。长春市在所有县(市、区)全面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推行“一门式、一张网”公共服务模式,在全省形成了区域示范效应。吉林市丰满区、船营区积极开发社区信息化平台系统,实现了信息数据的互联共享,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临江市建国街道、长春市二道区东站街道积极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有效提升社区服务能力。

四、着力提高基层人员素质,确保有能力办事

坚持“用质量提升弥补数量不足”的工作思路,着力打造素质高、能力强的过硬队伍,为基层民政工作开展提供了保障。一是高标准选人。利用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着力改善村(居)委会班子成员结构。全省城市社区居委会成员平均年龄为39.6岁,大专以上学历占66.4%;农村村委会成员平均年龄为46.1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60.1%,城乡基层组织管理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程序招聘社会救助事务中心等基层民政工作经办机构人员,有效确保了用人质量。二是高质量培训。把加强人员培训作为提升能力的主要途径。每两年举办一期全省民政局长培训班,由省民政厅处长和相关专家授课,为基层民政干部掌握政策、提升能力、交流经验提供了平台。2017年,全省共举办培训班28个,培训民政干部及工作人员5885人次。三是高待遇激励。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省级财政每人每月补助500元,大幅度提高社区“两委”成员报酬待遇,最高的每月达到4496元,超过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建立效绩考评制度,长春市社区工作者年绩效资金达到1万元以上。敦化市建立了村(社区)民政协理员制度,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不少于100元。积极鼓励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参加社工师资格考试,对取得初中级的社工师分别给予每月100元和200元左右的职称补贴。四是注重典型引领。广泛开展了基层民政服务窗口精神文明创建、“最美吉林民政人”评选等活动,培养树立了“社区工作者楷模”、全国“时代楷模”吴亚琴等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全省基层民政工作者的精神面貌、作风建设不断转变。

五、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机制建设,确保有规矩办事

一是建立健全基层管理机制。出台了《吉林省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吉林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试行)》《吉林省深化村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吉林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健全了基层民主制度体系。以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体球网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全面建立社区协商机制,中央改革办督察时给予高度评价,民政部在我省召开了城乡社区协商推进会,推广我省经验。加强社会救助监管机制建设,实行低保政策、低保对象名单“两公开”和低保对象审核、审批“两公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建立投诉举报核查、低保巡查、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等制度,实现了社会救助监管内部机制常态化。以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体球网在全省开展社区拥军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完善了社区拥军服务工作机制,经验做法被全国双拥办进行了转发。二是不断完善监督指导机制。印发了《吉林省民政厅工作规则》《吉林省民政厅督查督办暂行办法》《全省民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暂行办法》等制度,对厅领导和机关干部下基层调研指导工作、督查督办、工作考评等作出规定。连续10年开展全省民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每年确定20项重点工作任务,对考评优秀的基层民政部门向当地党委、政府发表扬信,有效激发了基层创先争优热情。借鉴民政部蹲点做法,省民政厅开展了“大督查、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围绕国务院和民政部部署的15项工作和加强民政基层能力等调研督查内容,查找短板、总结经验,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加强了对基层工作的指导。三是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有效防止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坚持每年对基层民政专项资金进行检查,确保专款专用。2017年,省民政厅联合省检察院,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认真查找在伤残评定、民生保障资金使用、行政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治理整改,有效推动了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吉林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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