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重庆市遭受洪涝、风雹、干旱、山体崩塌、滑坡、生物灾害等多种自然灾害,给万州、奉节等33个区县群众基本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为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祥和过年,重庆市民政局发出通知,对全市今冬明春受灾群众救助作出安排部署。
一是调查摸底,科学评估救助需求。组织专门人员深入灾区,进村入户,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群众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受灾困难群众自救能力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将需救助人员按照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等要素进行分类登记,规范造册,协调农业、气象、水利、国土等有关部门进行会商,认真开展救助需求评估,及时完成需救助情况评估报告。
二是明确救助标准,分类重点实施救助。严格按照受灾群众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今年冬春救助指导标准为每人不少于150元。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将需救助人员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救助。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严格救灾款物管理。落实救灾资金,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原则,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灾资金。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冬春救助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确保救灾资金使用安全。
四是加强跟踪问效,做好政策衔接。加强督促指导,掌握进展情况。明年5月对本区县需救助情况、实际救助效果进行评估。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要按规定及时纳入相关社会救助制度安排,切实做好制度有序衔接。(根据重庆市民政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