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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切实贯彻执行《慈善法》推进全市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时间:2017-08-29   浏览量:128 次  来源: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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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颁布以来,重庆市各级民政部门把学习宣传和组织实施好这一重要法律作为民政工作的大事,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重点围绕落实改革举措、激发慈善主体活力、规范慈善主体行为、完善监管体系四个方面,积极做好慈善组织登记认定、慈善组织年度报告、公开募捐资格许可、慈善服务、慈善信托、慈善组织规范管理等相关工作,开展系列活动,促进《慈善法》的实施。截至今年7月底,重庆社会组织总数已达到1.65万家(其中,体球网751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8944家、基金会78家),登记认定慈善组织66家,确认公开募捐资格慈善组织16家。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慈善法》的贯彻落实工作,专门召开全市慈善工作情况汇报会,听取慈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慈善事业发展工作。市民政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安排部署我市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把《慈善法》纳入市民政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市委普法专项领导小组把学习宣传《慈善法》纳入全市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重要内容和2016年、2017年全市普法考试内容。市民政局制定《体球网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通知》,从学习培训、宣传贯彻、配套政策制定、组织领导、督促检查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举办专题报告会、依法行政暨学习贯彻《慈善法》培训班、《慈善法》与社会组织发展高峰论坛等活动。积极协调中央驻渝媒体、市属媒体,采取全媒体、大篇幅、多互动的形式,深度宣传《慈善法》。围绕“以法兴善、助力脱贫”主题,在《重庆日报》、《重庆民政》、重庆市民政局公众信息网开辟《慈善法》解读专栏15期,刊登《慈善法》相关文章300余篇,在重庆电视台、重庆广播电台、重庆华龙网等媒体普及慈善知识,举办“2016重庆扶贫济贫人人慈善”论坛。

二是稳妥推进,认真落实《慈善法》确立的改革举措。实施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工作,将慈善组织登记认定与现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无缝衔接,对慈善组织资格获得确定了两条途径,即:新的登记,旧的认定。设立信息发布平台,开设“重庆社会组织网慈善组织专栏”,发布慈善组织登记认定政策法规、温馨提示和线上解答,方便社会组织和群众对慈善组织的了解、咨询。《慈善法》实施后,凡于2016年底以前认定登记为慈善组织的,全部纳入年度报告报送工作制度,不再参加年度检查工作,严格依照《慈善法》的规定要求立行立改,落实慈善组织监管新方式。市民政局充分运用行政约谈负责人、审计调查、随机抽检等监管手段,制定慈善组织行政执法约谈办法、年度报告抽查办法等,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检方式,确保慈善组组年度报告制度的顺利实行。目前,市本级已完成符合条件的28家慈善组织年度报告、15家慈善组织负责人行政执法约谈,对28家慈善组织的抽检工作正在有序展开中。市民政局坚持既严格把关又培育扶持的原则,做好全市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的许可工作。对已经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加大监管力度,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前应当制定募捐方案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市民政局在门户网站开通慈善组织专栏,将慈善组织报备的募捐方案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求慈善组织在其网站公布慈善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目前,全市6家慈善组织获得公开募捐资格。市民政局与市文明办、团市委等相关部门合力推进实施志愿服务记录制度,指导慈善组织依法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支持慈善组织招募、培训志愿者,为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提供必要条件。积极发展慈善信托,目前,全市首例慈善信托——“新华信托·华恩1号教育扶贫慈善信托”备案工作正在受理进行之中。加大扶持力度,市政府出台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市财政局制定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市民政局积极推进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第三方评估机制建设等。2016年度,政府补助全市20家慈善组织共计6118.44万元资金用于公益事业,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助学、助困、科普、社区建设及发展、青年创新创业等领域。引导慈善组织积极投身扶贫攻坚,全市慈善组织在民生保障、教育扶贫、医疗卫生、农村文化等领域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更多关注贫困、辍学、留守儿童等扶贫攻坚领域,精准发力、精准扶贫。2016年度,全市28家慈善组织开展公益活动804次,受益1100万人次,公益支出5.26亿元,其中参加扶贫攻坚活动163次,受益448万人次,公益支出2.72亿元,占比51.77%,为重庆脱贫攻坚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三是抓住契机,制定出台管理制度改革政策。重庆市以贯彻《慈善法》为契机,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体球网加快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整体上对社会组织确定改革路径的同时,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确立了一系列培育发展政策措施。降低社区慈善组织准入门槛,为社区慈善组织提供组织运作、活动场地、活动经费、人才队伍等方面支持;大力支持包括慈善组织在内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财政、税务部门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税收优惠和监管相结合的联动机制,研究完善与国家社会组织税收政策体系和票据管理制度紧密衔接的具体办法,改进和落实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税收优惠制度;按照《慈善法》确立的大慈善理念,支持社会组织在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繁荣科学文化、扩大就业渠道等方面发挥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根据重庆市民政局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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