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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织密保障网促进“大民生”

时间:2017-08-28   浏览量:128 次  来源: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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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民政厅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新要求,用着眼“大民生”的视野来把握百姓期盼,切实保障底线民生,努力提供标准化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着力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以为民爱民之心和利民惠民之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是守住民生底线,让困难群众享有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生活保障。省市县全面建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2017年度社会救助资金25.1亿元下达各地,其中城乡低保资金20.8亿元、医疗救助资金3.1亿元、临时救助资金1.2亿元。截至2017年二季度,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共70.1万户126.8万人,城乡低保人均补差水平达到418.6元和280.8元。自7月1日起,各地落实低保提标任务,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将达到每人每月400元以上。确保到2020年全省年收入在6000元以上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群体全部脱贫,苏南以市为单位、苏中苏北以县为单位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健全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整机制,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城乡特困人员平均供养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45%和50%。盐城“6?23”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恢复重建工作全面完成,阜宁、射阳两地20个重建安置点5862套安置房已全部交付受灾群众。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被省政府列入年度民生十项实事,建立了省级联席会议制度,部门协作机制运转顺畅,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与去年7月的摸底排查情况相比,无人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减少了98.9%、辍学或不在学的减少了37.4%、未登记户口的减少了69.9%。2017年,省财政拿出省级福彩公益金1500万元支持补助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用于农村留守儿童的动态监测、监护干预、教育矫治和购买服务。在全国层面率先开发省级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系统,各地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全部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建档立卡,建立翔实完备、动态更新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实现省、市、县(市、区)、街道(乡镇)、村(居)五级实时数据查看,每季度通报情况。

二是提高民生质量,让民生服务更加标准化均等化,群众更有获得感。省民政厅专门成立了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及“十三五”规划。省民政厅与省质监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成立省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已有18项江苏民政地方标准的基础上,2016年立项4项地方标准,2017年又申报了28项地方标准立项。根据《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十三五”期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向社会提供两大类14项基本公共服务。其中,养老基层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是重要内容。2017年上半年,全省新增养老床位1万张,总数达到63万张,护理型床位比上年底增加0.9万张,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床位比例比上年底提高1.3个百分点。2017年上半年新建成和在建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27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1527个。按照《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每个社区、建制村设置1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浴等服务,满足居家养老的需要。满足老年人尤其是失能、半失能高龄老人的刚性需求,每个乡镇、街道均设置1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重点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康复护理、助急助安等专业化的服务。每个乡镇设置1个以农村敬老院为基础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在承担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的基础上,将富余床位向社会老人开放,为有需求的社会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到2020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城市街道日间照料中心实现全覆盖,城市社区助餐服务基本覆盖,以县(市、区)为单位居家呼叫服务和应急救援服务信息网络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机制,推动行业标准化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以标准化建设带动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切实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均设置了民政办,增配了工作人员,普遍设立了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今年7月,江苏省民政厅再次出台《体球网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人口在5万人以下的乡镇(街道),必须配置不少于3名民政管理服务人员;人口多于5万人的乡镇(街道),必须配置不少于4名民政管理服务人员。同时,鼓励支持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增配民政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原则上每增加2万人增设1个岗位,专职从事基层民政相关工作。推进在每个村(居)设立民政协理员,具体承担基层民政事务的办理。改进基层民政工作手段,建立一门受理服务平台,服务窗口明确“一统一、四公开”,做到“前台受理,后台办理,全程跟踪,群众满意”;加快民政信息化应用,以全省民政综合业务信息平台为基础,实施“互联网+民政”,提升基层民政服务管理效率;依据标准和规划要求完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发挥设施的服务作用,提高利用率;增强“三社联动”服务效能,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积极运用专业化、社会化方式提供民政服务。到2020年,全省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达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条件、有能力、有制度、有成效的标准,从根本上解决基层服务“没有腿”“迈不开腿”的局面。(根据江苏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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