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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工作连续三年名列全国第一

时间:2017-08-02   浏览量:128 次  来源: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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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政部、财政部下发《体球网2016年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民函〔2017〕153号),我省以94.16的总分,排名继续保持全国第一,受到通报表扬。这是民政部、财政部组织实施绩效评价3个年度以来,连续三年蝉联全国第一的唯一省份。

(一)低保方面。一是“提质”。通过社保兜底扶贫、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加强动态管理,优化保障对象。优化资金分配因素,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并通过试算平衡有效盘活地方资金存量,切实提升效益。二是“增效”。完善分类施保机制,对A、B类低保对象,并30%和20%分类别增发保障金。2016年适度加大农村低保标准增长幅度。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494元和314元,同比增长8.9%和15.7%。三是“惠民”。在提高低保标准的同时,同步提升补助水平,并配套以节日慰问等措施,切实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2016年,全省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为374元/月和2463元/年,同比增长9.3%和27%。

(二)临时救助方面。一是“用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与资金规范使用并重,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等工作环节,确保临时救助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二是“用活”。对重病家庭和可能产生不稳定因素的重点困难人员,支持市、县敢于担责、积极救助,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用足”。指导县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盘活临时救助存量资金,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2016年,救助16.8万户次,支出2.7亿元,救助水平为1603元/户次,同比分别1%,17.9%和17.5%。

(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方面。一是“定量”。基本生活保障不低于上年度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照料护理保障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2016年,特困人员平均供养水平5740元,达到消费性支出的63.9%。二是“定额”。全面推进农村敬老院星级评定和综合定额管理工作,省财政和省级福彩公益金安排6000万元用于敬老院奖补,政策效应逐步显现。三是“转型”。重点推动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目前全省已有117家农村敬老院实行了公建民营。(根据安徽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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