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来临之际,山东省各级民政部门把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摆上突出位置,以低保对象、受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为重点,坚持精准施策、分类救助,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两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提前下拨各项社会救助和救灾资金。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于2016年11月提前下拨了2017年省以上财政低保、五保、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资金,共计42.8亿元,达到2016年全年支出资金总量的70%以上。各地及时下拨省以上财政资金,确保一季度低保等各项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指导各地执行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影响。各地普遍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每户300元—1600元不等的取暖补贴或减免一定的取暖费用。今冬明春全省有120.01万受灾群众面临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的生活困难,民政部门及时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对受灾困难群众的家庭基本情况、自救能力及救助需求逐村逐户调查摸底,确保冬春救助工作部署到村,责任到人,落实到户。12月23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拨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资金7321万元(不含青岛市6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6700万元、省财政救灾资金621万元。1月中旬,省民政厅还将派出工作组,赴菏泽等地灾区对冬春受灾群众救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救灾款物发放及时、公平、公正、公开。
二、扎实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落实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启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抓住节日期间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时机加强法治教育和政策引导,帮助外出务工父母知晓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动员外出务工父母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一方留家照料,督促其与留守未成年子女经常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子女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的亲情关爱。严格落实各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保障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基本生活,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随访帮扶、假期陪伴、亲子团聚等关爱服务。
三、切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针对冬季恶劣天气,部署开展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加大街面主动救助力度,做好城区重点地段、车站、地下通道、桥梁涵洞等常规巡查。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内部管理,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制、首接负责制,努力提高救助管理机构服务水平。建立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救助管理服务网络,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寒冬救助信息传播,引导社会公众、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拨打求助电话,努力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今年以来,共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8万多人。
四、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省民政厅联合省扶贫办、省扶贫开发基金会及省慈善总会发起“献爱心?送温暖”活动,为省重点贫困县(贫困人口在3.8万以上的20个贫困县)有棉被需求的农村特困群众每户发放棉被一套,计划救助4万户贫困家庭,投入资金300万元,其中省慈善总会从“救急难”基金中拿出200万元,目前第一批棉被已发放到贫困群众手中,计划元旦前完成。精心组织、广泛开展节日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切实解决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根据山东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