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河北省民政综合执法监察总队正式成立。
河北省民政综合执法监察总队为河北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1名,设总队长1名(由河北省民政厅1名副厅长兼任),副总队长1名(正处级),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民政综合执法监察总队的主要职责,包括拟订民政执法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受理对违反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投诉举报行为,依法纠正、查处违反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负责跨区域或领导交办、相关部门移交的重大案件查处,协调其他部门进行联合执法等。
河北省民政综合执法监察总队的成立,有效整合了河北省民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将对提升执法效能,降低执法成本,增强执法合力,提高执法质量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