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江苏共有农村留守儿童24.2万人,其中3944人无人监护,1.3万多人为父母一方外出一方无能力监护。在经济欠发达的苏北城市,农村留守儿童有20.69万人之多。
为不断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和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健全“家庭、政府、社会”三位一体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工作机制,江苏省部署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民政、公安、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26个部门按照任务分解,分别落实留守儿童的家庭监护责任、强制报告责任、临时监护责任、控辍保学责任、户口登记责任、评估帮扶责任等。
江苏省民政厅今年起将拿出农村留守儿童公益金1000万元打造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示范项目,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学习、成长等一系列活动。同时,着力构建“1+1+1”(1个重点对象落实1个村干部、1个网格长或志愿者和1个远亲近邻结对保护关爱)关爱保护机制。全省21400多个村(居)委会,根据留守儿童统计数据,落实村(居)委会需要关爱的留守儿童人数。为使保障措施落实到位,江苏建立了5级信息系统,层层压实责任,对留守儿童数据实行动态更新。力争到2017年底,全省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家庭得到有效帮扶,失学辍学儿童数量明显减少,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户口登记率基本全覆盖。(根据江苏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