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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政厅多举措学习贯彻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

时间:2017-02-14   浏览量:128 次  来源: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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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民政工作会召开后,福建省民政厅迅速采取多种举措传达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一是立即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召开第二天(116日),召开全省民政工作会,第一时间向全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传达了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黄琪玉副省长参加会议并讲话,黄副省长在会上传达了省委尤权书记、于伟国省长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批示,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和尤书记、于省长的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做好今年各项民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黄副省长强调,要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部署,在强化基本民生保障有新成效;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上有新突破;围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上有新机制;围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在深化双拥工作上有新举措。厅党组书记、厅长池秋娜根据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部署了今年全省民政工作,并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迅速传达学习贯彻好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和省委尤权书记、于伟国省长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和尤书记、于省长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明确职责定位,把着力点放到中央、省委、省政府关心重视、社会关切、服务对象急需、属于民政主要职责的事情上来,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任务、细化措施、量化指标,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落实到位。三是120日分别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设区市民政局长座谈会再次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就如何抓好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和书记、省长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有效推进福建民政工作转型发展进行专题研究。根据全国民政工作会议提出的7项重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确定了年度民政工作总体目标要求:深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实施“效能建设提升年”“养老服务推进年”“社会救助提标年”三项行动为抓手,力争在保障民生上有新成效,在推进养老供给侧改革上有新突破,在社会治理创新上有新作为,在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上有新举措,在自身建设上有新提高。研究制定了2017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根据福建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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