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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开展因灾倒房重建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核查工作

时间:2017-07-06   浏览量:128 次  来源: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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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以来,江西省持续强降雨天气,尤其是6月底和7月初的两轮集中强降雨,引发全省各地出现洪涝灾情,尤其是赣北、赣东北、赣西等地部分市、县出现严重洪涝灾害。为及时了解和指导灾区做好恢复重建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江西省民政厅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75日由厅领导带队、组成3个工作组分赴九江、上饶、景德镇、宜春、萍乡等重灾区,核查因灾倒房重建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情况。

江西要求,灾区各地要严格按照“五不得”和“五纳入”的原则,认真核定因灾倒房重建和受灾群众生活需救助情况。在核定因灾倒房重建方面,按照“五不得”的原则确定因灾倒房需重建对象,即一是已在异地新建住房、旧房倒塌的,不得纳入需重建对象;二是已购买商品房、入住廉租房的,不得纳入;三是对倒塌的空心房、附属房、临时房,不得纳入;四是对一般损房以及其他不需要恢复重建的,不得纳入;五是没有重建意愿的,不得纳入。在核定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方面,按照“五纳入”的原则,对以下五种情况纳入后续生活救助对象,并实施重点救助。一是农作物严重绝收的;二是赖以生存的家庭财产严重损毁或被冲走的;三是种植业、养殖业造成重创、引发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四是房屋倒塌需要长期安置的;五是目前仍在集中安置或分散安置无法返回家里的。

此次核查工作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随机抽样、典型调查、现场走访等形式。此前江西省民政厅已下发《体球网做好因灾倒房重建工作的紧急通知》,指导各地认真做好倒房重建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情况。(根据江西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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