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云南省民政厅召开厅长办公会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民政法治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会议精神的措施要求。
会议传达学习了黄树贤部长在全国民政法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宫蒲光副部长的总结讲话精神。厅党组书记、厅长段丽元要求,要认真学习全国民政法治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完善民政法规政策体系,加强基层民政部门法制机构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全省民政系统法治化建设。
一是结合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文件要求,研究制定云南民政法治建设实施方案。
二是按照省政府立法计划要求,重点推进并确保完成《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工作,积极推进《云南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工作。
三是研究制定《云南省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织牢制度笼子,让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四是研究制定《云南省民政厅厅长办公会学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坚持每季度举办一次法治讲堂,营造良好的学法环境。
五是扎实开展“民政效能建设提升年”行动,举办基层民政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专题学习黄树贤部长讲话,进一步提升民政系统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善用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