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重庆市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区县扶贫济困医疗基金,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市民政局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推进扶贫济困医疗基金建设。
一是下拨市级补助资金。首次注入基金所需资金由市和区县两级政府按照1:2的比例进行筹集。市级资金按照各区县符合政策条件的人数测算。目前,已下拨1亿元(其中民政救助对象5000万元,建档立卡扶贫对象5000万元)到区县作为项目启动资金。
二是指导区县建立扶贫济困医疗基金。积极指导区县民政部门会同财政、扶贫部门根据救助对象人数,按照人均100元标准设立区县扶贫济困医疗基金,制定实施办法。目前部分区县已出台《扶贫济困医疗基金实施办法》,该项工作将在4月前全面完成。
三是实现“一站式”运行模式。协调市人社局,在医疗保险信息平台上搭建扶贫济困医疗基金救助模块,已实现扶贫济困医疗基金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后,目录外费用“一站式”结算。(根据重庆市民政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