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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机制强措施关爱帮扶优抚对象

时间:2017-04-10   浏览量:128 次  来源: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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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重庆市着力围绕落实政策、创制政策、帮扶解困等方面,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在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健全抚恤补助保障机制,优抚对象生活水平持续提升。建立健全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努力提升优抚对象生活保障水平,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重点优抚对象的关怀和厚爱。2016101日起,我市统一调整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较上一年同期相比,抚恤补助标准分别增长9%45%。其中,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增长10%;“三属”定期抚恤金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实现了城乡标准统一;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增长12%,现每人每月1609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增长9%;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增长9%;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部分烈士子女的生活补助标准增长13%;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生活补助标准增长25%

二是完善优抚医疗保障体系,优抚医疗保障力度显著增强。全面贯彻实施《重庆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为全部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减免、医疗救助、医疗补助、医疗巡诊五个层面的优抚医疗保障制度,优抚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完善。2016年,重点优抚对象共计享受医疗实惠2亿余元。同时,为在乡老复员军人建立了重病医疗补助制度,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建立了与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联动增长的护理费制度。

三是整合住房保障资源,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得到较好保障。市民政局与国土房管、城乡建设等部门联合出台《重庆市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实施办法》,在优待范围、原则、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切实加大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力度,帮助优抚对象优先纳入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灾民倒房重建、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偿、农村危旧房改造等政策体系进行保障。推进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住房维修改造措施,积极筹集资金,通过维修、改造等方式,重点解决低收入优抚对象家庭住房难问题。2016年度,各级各部门共投入0.47亿余元,帮助1400余户优抚对象家庭维修改造住房11.2万平方米。采取入住光荣院、敬老(福利)院等集中供养办法,有效解决了孤老特困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住房等生活问题。

四是拓展帮扶解困服务机制,优抚关爱服务氛围进一步形成。完善优抚慰问长效机制,坚持传统节日走访慰问,开展元旦春节、烈士纪念日等节日期间对优抚对象及全市优抚医院、光荣院的走访慰问;坚持每年元旦节期间为全市100余万名优抚对象送“光荣之家”年画,为全市烈属和义务兵家庭制发光荣牌匾,进一步增强了优抚对象的荣誉感和自豪感,社会关爱氛围进一步浓厚。进一步落实帮扶解困措施,在足额落实优抚保障政策的基础上,对仍有实际困难的优抚对象,各级各部门通过组织走访、关爱帮扶、建立“优抚之家”活动室等多种形式开展优抚社会帮扶服务活动,动态掌握优抚对象情况,摸清政策落实情况,跟进了解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人性化、精细化的解困服务。2016年,各级各部门结对帮扶优抚对象1.7万余人次。(根据重庆市民政局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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