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彭军主持召开厅党组会,审议并原则通过《省民政厅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会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会议强调,省民政厅党组和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抓好《实施细则》的落实,认真履行民政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加强对民政法治建设的工作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和督办解决重大问题,把各项民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根据湖北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