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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全面开展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和儿童福利机构家庭寄养检查整改工作

时间:2017-05-16   浏览量:128 次  来源: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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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中旬,媒体报道“广东练溪儿童托养中心49天死亡20人”引发社会极大关注。吉林省民政厅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对全省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和儿童福利机构家庭寄养工作情况开展摸底排查和全面检查整改工作。

一、基本情况

经排查,吉林省共有救助管理机构52个,站内照料3人,站外托养334人,站外医疗救治179人。其中:公办托养机构50个,托养157人;民办托养机构10个,托养177人;医疗救助机构22个,托养179人。有11个救助管理机构无站外托养人员。吉林省共有公办儿童福利机构18个、民办7个,养育儿童1695人。其中:省孤儿职业学校1016人,公办儿童机构506人,民办儿童机构173人。公办儿童机构家庭寄养87人。

322日,下发了《体球网对全省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和儿童福利机构家庭寄养等工作进行检查整改的紧急通知》(吉民电〔201720号),要求各地对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和儿童福利机构家庭寄养等工作存在的风险隐患立即开展自查整改。省民政厅派出4个工作组,深入全省各地进行督导检查。截至4月底,全省自查托养人员2724人,机构(家庭)248个,发现各类问题365处,均已完成整改;取消不符合条件的托养机构3家,接回并安置受助人员7人;对516名长期滞留人员全部通过寻亲网等媒体进行信息推送,向公安机关书面申请及采集DNA血样检测,采集率达到80%,多方帮助在站人员寻找家人。通过全面检查整改工作,全面规范了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和儿童寄养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是对职业乞讨人员缺少监管措施。对“劝导不听、警告不怕、护送不走”的长期职业乞讨人员缺少针对性的破解对策。二是受助对象安置难。部分受助对象因自身情况比较复杂,有的受助人员同时患有精神疾病和传染疾病,缺少与之配套的综合疾病治疗机构。三是帮助滞留人员寻亲手段不多,信息录入和推送不够及时,受助人员NAD血样检测没有形成常态化。

三、下步打算

(一)建立健全站外托养工作机制。近年来,吉林省各地相继建立了设施独立、功能完备的救助管理机构,实现了全覆盖。一是省民政厅将积极引导、推广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利用现有救助场所和设施设备,通过开展项目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护理机构,开展站内临时照料服务机制。二是对在站滞留人员超过3个月以上的,分类安置专业的托养机构,使受助人员得到更好的照料和康复。同时,杜绝将流浪未成年人、怀孕的流浪妇女托养至养老院等成年人社会福利机构。扶持民办托养机构发展,择优委托人员充足、专业性强、管理规范的公办和民办托养机构。三是研究建立适合我省实际的站外托养人员管理工作规范,使站外托养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发展。四是提高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率。采取现场采集记录信息等有针对性的措施,将街头巡逻、主动救助等受助人员录入信息系统。五是深入开展救助管理站开展寻亲返乡工作。把DNA血样采集纳入常态,督促各地采取行之有效的自选动作加大寻亲。

(二)加强站外托养人员监管。建立站外托养定期检查制度,通过明查暗访、听取各方评价等方式,对托养机构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不适宜继续开展托养服务的,及时终止托养协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探索建立省级特殊受助人员安置中心。结合吉林省实际情况,研究建立省级特殊受助人员安置照料中心,在人员配置和设施设备等方面满足特殊滞留人员具体服务需求,解决安置难问题。(根据吉林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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