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近日,江西省民政厅出台了《江西省民政厅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赣民党字〔2017〕7号)。
《实施细则》明确,厅党组书记、厅长为推进江西省法治民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执行中央和江西省委体球网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和民政领域法治工作,把民政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其他厅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法治民政建设任务;各处室局和厅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实施细则》强调,第一责任人在履行推进法治民政建设职责时,要深入贯彻江西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全国民政法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共江西省委体球网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意见》、《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江西省法治民政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要求,把法治民政建设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举措,形成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的强大合力,为建设现代大爱民政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实施细则》规定,处室局和厅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依法依规决策、带头依法办事、完善学法用法制度等方面的具体职责。
《实施细则》要求,厅党组要定期组织研究法治民政建设有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民政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着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将各处室局和厅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内容。(根据江西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