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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学习贯彻全国民政法治工作会议精神

时间:2017-05-11   浏览量:128 次  来源:政策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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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召开厅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了黄树贤部长和宫蒲光副部长在全国民政法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就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出具体安排部署。

一是根据全国民政法治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2017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建立2017年度民政法治工作计划安排,明确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到人,推进法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快推进全区民政立法和政策制定工作。重点推动《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立法进度,尽快使《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落地生根。   

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参与依法行政工作的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协助审查经济合同,就厅机关涉法事务提出书面法律意见,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

四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结合我厅实际起草制定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和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质量。

五是适时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细则,从加强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决策、带头依法办事、完善学法用法制度等方面压实责任。

六是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深入贯彻全区民政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通过各级民政部门门户网站和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第一时间发布民政法律制度和重要政策,第一时间围绕公众关切解疑释惑,多渠道、多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增进社会各界对民政法律制度和重要政策的了解。(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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