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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政厅采取七项措施确保清明祭扫文明安全

时间:2017-04-07   浏览量:128 次  来源: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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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完全统计,福建省各地清明期间有2100万人出门祭祀先人,其中民政部在我省确定的8个清明祭扫观察点,3天祭扫总人数1012419人,群众出行祭扫车辆100929台,有工作人员4724人在一线执勤。截至44日下午17时,全省清明祭扫工作文明有序、安全祥和,未发现发生安全事故。为确保清明祭扫工作文明安全,省民政厅采取了7项有效措施:

一、抓工作部署。省市县做到早部署、早准备。省民政厅及时下发了体球网做好清明安全祭扫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全省清明安全祭扫工作部署视频会,制定了工作应急预案。清明节前夕,省民政厅还专门组织工作组深入全省各地检查督导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对各祭扫点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二、抓部门协同。民政部门积极发挥协调作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民政、公安、交警、消防、卫生等各司其职,在清明期间,分别派出人员参与清明祭扫保障工作,为群众安全祭扫、文明祭扫创造了良好环境。

三、抓舆论引导。330日上午,省民政厅召开2017年全省清明祭扫工作新闻通气会,各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分管领导,全省29家殡葬服务机构负责人、新华社、人民网、福建日报等14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会议,会议向媒体记者通报了我省清明祭扫工作的部署安排,就新闻媒如何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开展文明祭扫工作,与媒体记者进行行研究,提出了合力进行正面引导的具体办法。

四、抓服务延伸。全省各大陵园严格按照省民政厅的部署要求均开辟市区到陵园免费接送专线车,园内设接驳车辆方便群众,设置广播、急救、便民服务点方便群众祭扫。

五、抓文明新风。省民政厅要求殡葬服务机构要为群众提供高质、文明、公益性服务,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误导、捆绑、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坚持公平交易,不得刻意减少中低档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供应量,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各陵园按要求现场向群众宣传生态、文明、安全祭扫理念,禁止封建迷信、无序燃放鞭炮、焚烧衣物等行为,并为群众开设时空话吧,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

六、抓责任落实。清明期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领导带班履职,全系统475人节日期间坚守一线岗位,观察情况、现场督查、应急处置紧急情况、及时报送信息、协调处理群众反应问题等,确保祭扫工作安全有序。清明假日期间,省民政厅及时了解核实相关情况,每天下午2时前将部观察点有关数据及时上报民政部。

七、抓志愿服务。清明期间,群众出来开展祭扫活动的人员多,为更好地给群众提供及时、高效、高质的服务,省民政厅在组织殡葬服务机构人员为群众服务的同时,还组织志愿队员为群众服务,我省8个观察点三天共有376名志愿者参加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受到群众的好评。(根据福建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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