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青海省民政厅在西宁市城西区文汇路街道文婷巷社区,举行村(居)民委员会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颁证仪式,省民政厅厅长诺卫星、副厅长靳生寿、西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西宁市民政局局长、城西区人民政府区长,共同向城西区所属的39个村(居)民委员会颁发《村(居)民委员会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颁证仪式上,诺卫星厅长代表省民政厅作了讲话,指出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民法总则》首次明确了村(居)民委员会具备特别法人资格,为解决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根据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和民政部安排部署,我省于去年10月底启动了村(居)民委员会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础信息采集、录入、比对工作,经过各级民政部门的共同努力,目前全省4146个村委会和474个社区居委会的代码赋码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各地正在加紧开展颁证工作,标志着全省村(居)民委员会将全面获得特别法人资格。强调做好村(居)民委员会代码赋码和发证工作,是全省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于依法保障村(居)民委员会更好地开展民事活动,进一步提升自治和服务功能,助推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诺卫星厅长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赋码发证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进一步加强法治化、规范化建设,筑牢党在城乡基层的执政基础,努力提高基层自治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为提升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做出更大贡献。(根据青海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