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基层基本民生事业发展,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需要,切实做好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工作,3月2日,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在广州签订了《保平安 惠民生 广东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共建战略合作协议(2018-2020年)》(简称“合作协议”)。双方将进一步强化对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解决机构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历史遗留问题,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困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副省长余艳红亲自到场见证了签字仪式。各市、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以及民政部门、公安消防部门领导等在当地通过视频会议系统收看了签字仪式。
合作协议明确了双方的职责,从消防行政审批、日常检查指导和监管、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双拥共建等方面进行具体分工。根据合作协议,省民政厅、省公安消防总队将建立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制度,每半年至少对社会福利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婚姻登记服务场所、殡葬服务场所、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烈士纪念设施、军休军供机构、优抚医院、光荣院、养老服务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开展一次联合大检查,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巡查,对民政服务机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同时,加强对机构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的业务指导和监管,确保机构消防安全建设符合技术要求。
此外,双方还将结合“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119”消防宣传月、“5.12防灾减灾日”等主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定期对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消防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演练,提升消防安全的基本技能,增加火灾现场应急处理能力。结合民政服务对象的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民政部门全额资助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中有需要的高龄、独居、失能老人配备“平安通”终端。依托“平安通”服务平台,与消防部门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确保提升火灾预警和反应能力。
省民政厅、省公安消防总队签署合作协议,将有利于层层建立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构建合作共建、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从源头上解决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工作中存在的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推动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严查隐患、严抓整改、严控风险,全面提高民政系统安全工作水平。
3月2日,广州、梅州、东莞、江门、湛江、潮州、揭阳市民政局与市公安消防局同步签订了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共建战略合作协议,其余地市近日也将陆续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广东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