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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政厅召开全省殡葬工作会议 坚定不移推进殡葬改革

时间:2018-03-22   浏览量:128 次  来源: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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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吉林省民政厅召开全省殡葬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以及2017年全国殡葬工作座谈会精神,分析形势、交流经验,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深化殡葬改革、推动殡葬工作发展的目标任务。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乔恒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落实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稳妥推进殡葬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殡葬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十二五”以来全省累计投入超过10亿元新建和改建殡仪服务场所。截至2017年底,全省经营性公墓发展到52个,公益性公墓发展到14处,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发展到60个。惠民殡葬政策广泛实施,自2013年以来全省累计为7万余名低保以及其他特困群众免除6项基本殡葬服务费近6000万元。长春、通化、农安等地出台了免除无丧葬补助人员基本殡葬费用政策,进一步扩大了惠民殡葬范围。2017年,长春市又出台了针对所有城乡居民免除6项基本服务收费的政策,仅此一项每年市财政支出超过2000万元。节地生态安葬逐步推广,省民政厅联合省发改委等9部门下发了《体球网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投入1000多万元支持辽源市、白山市、龙井市公益性树葬林建设。长春、吉林、辽源、梅河口等地通过壁葬、草坪葬、海葬等形式,安葬骨灰5000余例。

会议指出,殡葬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定不移推进殡葬改革,努力开创全省新时代殡葬工作新局面。一要坚定不移推行火葬。坚持遗体火化与骨灰处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千方百计巩固和提高火化率。二要大力推行节地生态葬。积极推广花坛葬、草坪葬、海葬等节地生态葬法,加快骨灰立体寄存设施和园林式节地生态骨灰公墓步伐。对建设节地生态安葬设施以及不保留骨灰、海葬等生态安葬进行补贴,引导群众接受并采用节地生态葬法。三要积极推进殡葬移风易俗。深化丧葬习俗改革,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中。狠刹“白事”大操大办、低俗迷信、违规土葬之风,积极推广现代文明的殡葬礼仪和用品,推广城区“三禁”(禁运、禁售、禁烧)作法,大力倡导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和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组织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培育和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和治丧模式。通过组织集体公祭、家庭追思等现代活动,改革和传承殡葬优秀文化。四要创新殡葬管理手段。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创殡葬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新途径、新模式、新业态,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透明的殡葬服务。

会议强调,要着力加强殡葬工作服务保障。各级民政部门及所属殡葬事业单位要立足满足当地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围绕“立规矩、强基础、保基本、优服务”全面加强殡葬管理,不断提高我省殡葬工作水平。一是立规矩,不断加强殡葬法治建设。制定出台全省深化殡葬工作改革的意见,为进一步深化全省殡葬改革提供政策支持。二是强基础,不断完善殡葬基础设施。要围绕新型城镇化发展和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需求,科学布局,建设和完善基本殡葬服务设施。到2020年末,60%以上的村要新建或改扩建公益性公墓,新增公益性骨灰堂不低于100所。三是保基本,要切实抓好惠民殡葬。各地要在免除遗体接送、暂存、火化、骨灰寄存等6项基本收费、提供兜底服务保障的基础上,推动惠民殡葬从救助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通过争取财政补贴、殡葬服务创收等途径,不断扩大惠民殡葬覆盖面,逐步实现基本殡葬服务普惠性、均等化。四是优服务,强化和规范殡葬服务管理。要始终把服务作为殡葬行业的生命线,保障和改善基本殡葬服务,丰富和拓展非基本殡葬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殡葬服务需求。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推动殡葬服务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多元化。引入先进的殡葬服务理念,探索研究深受群众和市场欢迎的殡葬产品和服务项目。

会议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清明节文化周活动。从今年起,各地每年都要举办清明节文化周活动,在全省同步营造殡葬工作的良好氛围。本届清明文化周活动的主题为“气清景明·情满人间”,从3月下旬开始至清明节前结束,主要采取广场活动、文化论坛、社区公益活动、志愿者行动等方式进行,通过积极倡导洁净、优雅、文明的祭扫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将祭祀活动与绿色、环保、文明、健康、安全的祭祀方式和理念结合起来,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长春市民政局、辽源市民政局、梅河口市民政局、集安市民政局、德惠市民政局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会议还对做好2018年的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作出了部署。

全省各市、州、县(市)、长白山管委会民政局主要负责人、社会事务科室负责人、殡葬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根据吉林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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