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各级民政部门统计上报汇总,全省首批冬春救助款物已按要求如期于1月15日前发放到位,惠及受灾困难群众35.51万户102.99万人。
2017年,贵州先后遭受风雹、暴雨洪涝、山体崩塌等自然灾害,局地受灾严重,给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冬春救助工作繁重、任务艰巨。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体球网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重大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强化细化实化各项措施,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年。各级民政部门按照全国冬春救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工作要求,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执行和落实冬春救助政策,扎实做好救助需求调查、对象确定、方案制定、资金筹集、款物发放等冬春救助各环节工作。尤其重视解决春节前后受灾群众在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重点关注和救助因灾倒房重建户、粮食绝收户、死亡失踪人员家庭和低保户等特殊困难受灾群体。同时,作为冬春救助工作实施主体的各县(市、区),注意加大冬春救灾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努力做到科学分配、合理安排,既重点保障已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困难得到妥善解决,又统筹保障冬春期间新灾受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据统计,截至1月15日,全省共已筹集落实冬春救灾资金48708万元,其中:中央下拨补助34320万元、省级安排补助7600万元,市(州)、县(市、区)财政已投入6788万元,各地已发放现金15711万元,发放粮食2600吨、棉衣被近20万件(床),实施取暖及新灾救助2110万元,共已救助受灾困难群众35.51万户102.99万人。(根据贵州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