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市先后发生了洪涝、风雹、滑坡等多种自然灾害,造全市需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3376户、11538间,其中,集中建房点6个、69户、182间,分散建房3307户、11356间。为推进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帮助受灾群众早日搬入新居,重庆市民政局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截至1月8日,全市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已开工2426户,开工率71.86%;已竣工2155户,竣工率63.83%;已修复一般损坏住房6084户、13197间,修复率96.91%。
一是安排部署。制定《体球网做好2017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民政局认真核准对象、明确范围,严格审批程序;制定方案、细化措施,确定补助标准;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积极开展重建工作;采集数据、报送进度,认真做好绩效评估。同时,明确全市因灾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指导标准为:倒塌、严重损坏房屋恢复重建,按5000元/间的标准给予补助,4间及以上的补助20000元;一般损坏房屋维修,根据损失程度和自救能力,给予适当补助。各区县在此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提高资金补助标准,向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等特殊困难家庭适度倾斜。
二是下拨款物。市民政局下拨棉被3.28万床、棉大衣1.25万件等救灾物资;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下拨因灾倒房重建资金5100万元,要求各区县在2018年春节前基本完成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任务。
三是定期通报。实行半月统计、半月通报制度,对开工、竣工的间数、户数,区县财政资金投入、社会捐赠等情况及时统计整理并通报。各区县采取销号的办法,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归档一户。
四是开展督查。市民政局组成5个工作组,分别对巴南、江津、垫江等区县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开展督查。掌握了倒房重建情况,督促整改问题,确保倒房重建工作有效有序推进。(根据重庆市民政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