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冷空气影响,连日来,湖北气温剧降,北风凛冽。民政部门多措并举大力保障困难群体安全过冬、温暖过节,并积极应对防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
民政系统全力以赴积极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
截至1月9日8时统计,此次雨雪天气已造成我省十堰、宜昌、襄阳、荆州、荆门、孝感、黄冈、恩施、随州、天门等10市(州、直管市)40县(市、区)64.66万人受灾,因灾死亡1人,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748人,农作物受灾面积51千公顷,因灾倒塌房屋349间,不同程度损坏房屋1090间,直接经济损失10.69亿元。
针对近期低温雨雪天气灾害防范应对和抗灾救灾工作,民政部门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迅速研究部署。省减灾委于1月5日召开全体会议,专门就科学有效应对近期低温雨雪天气灾害进行研究部署。民政厅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形势,部署安排低温雨雪天气过程防灾减灾救灾和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二是落实应急机制。针对当前灾情,省减灾委办公室于1月6日17时紧急启动省级救灾预警响应,进一步做好雨雪冷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民政厅已派出4个工作组赴灾区核查灾情,指导灾害救助工作。三是保障群众生活。民政厅于年前已向各地调拨了12万件床御寒衣被,省财政厅下拨了中央和省级冬春救灾资金3.527亿元,1月7日又紧急向10市(州、直管市)调拨6万件床御寒衣被,支持各地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督促各地抓紧将冬春救灾资金和物资发放到户。
及时启用“冬暖工程” 保障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
为了让民政服务对象安全过冬、温暖过节,近期民政部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及时启用“冬暖工程”。今年,省级财政共安排1.204亿元,资助各地开展了农村福利院“冬暖工程”建设,全省1204所农村福利院共设置集中取暖房14.5万平方米,安装柜式空调4836台,农村福利院集中供养对象冬季采暖需求得到较好保障。目前,这些取暖设施设备已全面启用。二是启动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及时救助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在极寒天气时段,增加夜间和降雪降温期间的巡查次数,扩大巡查范围,发现或接到生活无着人员线索,救助机构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救助。去年11月17日以来,全省共救助1.56万人次。三是对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孤儿等救助对象进行节日走访慰问。四是按照省政府市场价格调控联系会议的要求,督促达到启动条件的地方,及时向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等社会救助对象发放价格补贴。
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 切实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截至2017年11月底,全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6.0万人,农村低保对象137.7万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25.4万人。全省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达到555元/人月、4646元/人年,较上年分别增长17%、24%;农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8750元∕人年、8377元∕人年,较上年增长18%、15%;医疗救助全面取消救助病种限制和住院救助起付线,全面开展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模式,资助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参保参合覆盖率达到100%。截至2017年11月底,全省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3.8亿元,其中资助参保参合235.3万人次,支出3.7亿元;实施直接医疗救助102.8万人次,支出10.1亿元;临时救助的频次和力度不断加大,截至2017年11月底,全省共实施临时救助33.8万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3.7亿元,每人次救助水平达到1104元;全省机构供养和散居孤儿平均养育标准分别达到1732元/月和1076元/月,并资助孤儿大学生281名,实施孤残儿童“明天计划”手术康复113例;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37万人次,累计救助68万人天次,同时发布寻亲信息866条,成功帮助226名受助对象找到家人;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9.6亿元,惠及全省42万生活困难残疾人和59万重度残疾人。
下“绣花”功夫精准扶贫 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应救尽救”
湖北省民政部门多措并举,有效发挥了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职能作用。一是实行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调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确保调整后两项标准高于国家扶贫标准,目前,全省所有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和特困救助供养标准都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完善低保申请家庭收入评估办法,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行应保尽保;对参与扶贫开发项目暂时就业的,核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就业成本,实行低保渐退;落实低保重点救助政策,切实提高救助水平。二是着力做好贫困人口“应救尽救”工作。一方面,加大对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力度,全额资助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推进“一站式”结算,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另一方面,加大对贫困人口临时救助力度,将临时救助对象范围拓展到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内所有困难家庭和个人;明确细化困难情形,按实际遭遇困难人数、城市低保标准的倍数审批临时救助金,切实提高救助水平;简化优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增强临时救助时效性。三是加强农村低保、五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对接,定期集中开展信息比对,确保两类对象情况明、数据准,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根据湖北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