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球网

图片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方动态 > 正文

重庆市颁发首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身份证”

时间:2018-01-19   浏览量:128 次  来源:办公厅
【字体:    打印

1月19日,重庆市民政局为两江新区人和街道龙寿路社区居民委员会颁发了全市首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标志着两江新区人和街道龙寿路社区居民委员会成为全市第一个拥有特别法人“身份证”的居民委员会。从下周起,全市8040个村民委员会和3099个居民委员会都将陆续收到这张“身份证”,有了这张证,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开展社会、经济活动事项将更加顺畅。

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为社区提供公益服务,从事社区建设中需要进行大量的民事活动,如建设社区公益设施,代表村集体或者居民社区签订公益用品的买卖合同等,但近年来,由于法律没有明确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民事主体地位,无法为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严重制约了其社会、经济活动事项的正常开展,阻碍了社区公益事业的发展和建设。特别是在不少农村,村民委员会还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的职能,但村民委员会不具备法人资格,无法人组织机构代码,无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这也严重影响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体球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地实施了一大批惠民举措,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2017年10月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明确规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这标志着我国村(居)民委员会已正式具备法人资格,法律主体地位凸显,可以自主参加社会经济活动,是新时代社区建设和基层社区治理的重要里程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按照国家体球网法人赋码工作责任分工,由民政部门负责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为遵循法律要求和民政部工作安排,从2017年11月起,重庆市全面开展了赋予村(居)民委员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陆续完成了1.1万余个村(居)民委员会数据录入和比对、证书印制以及代码生成工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赋予,解决了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在办理诸如土地确权申请、车辆购置和报废等事项的不畅问题,同时,他们作为独立法人后,也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在自身建设及管理方面要自律、自强,自觉接受监督,将进一步提高城乡社区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有助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提高村(居)民委员会服务能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社区治理水平,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重庆市民政局信息整理)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