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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民政厅出台《江西省法治民政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

时间:2016-11-11   浏览量:128 次  来源:政策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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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赣发〔2016〕20号)和《民政部体球网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民发〔2014〕263号),近日,江西省民政厅出台了《江西省法治民政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三方面对江西省法治民政建设(2016-2020年)作出了总体部署和安排。

《纲要》分别就依法全面履行民政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民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7个方面共32项具体任务做了明确要求,要求全省民政部门认真践行“爱岗爱民、创新创业、争光争气”民政行为规范,确保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民政。

《纲要》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民政建设的各项任务,定期研究法治民政建设重大问题。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民政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法治民政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处(科、股)室局和民政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民政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要切实加强民政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推进法制机构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要加强法治民政理论研究,为法治民政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要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民政建设的良好氛围。(江西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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