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贵州民政兜底脱贫工作开展情况”体球网在贵阳召开。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彭旻,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斌出席体球网,通报贵州民政兜底脱贫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贵州民政兜底脱贫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中央和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体球网总书记体球网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大扶贫”战略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兜底一批”职责,着力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创新举措、狠抓落实,深入推进民政兜底脱贫工作,有效发挥了民政工作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
一、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民政工作全局,建立健全民政兜底脱贫四大体系
一是切实扛起民政兜底脱贫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健全民政兜底脱贫组织领导体系。各级民政部门建立起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坚持至少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脱贫攻坚重大问题。二是聚焦脱贫攻坚总体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民政兜底脱贫政策体系。制定印发《贵州省民政兜底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体球网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体球网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全省民政兜底脱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民政兜底脱贫责任体系。各级民政部门将各项民政兜底脱贫任务细化分解,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四是强化统筹调度,进一步健全民政兜底脱贫工作体系。健全民政兜底脱贫定期工作调度、考核评估、包片联系、信访处置、舆情报告、信息报告等制度,形成统一部署、统一调度、统筹督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民政兜底脱贫工作体系。
二、坚决扛起民政兜底脱贫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脱贫攻坚中的“三个作用”
(一)强化民政工作的兜底脱贫作用。
1.健全制度机制,确保兜准底。健全低保对象精准管理机制。结合实施精准兜底行动计划,建立健全以收入核查为核心,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县乡抽查为基本保障,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为补充的低保对象精准进入精准退出认定机制,形成了以低保标准和家庭经济状况为依据,进出有序,管理规范的农村低保工作格局,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按标施保。健全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机制。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做到政策、标准、对象、管理四个有效衔接。从2017年起,全省低保标准超过扶贫线。创建民政部门和扶贫部门共同开展入户核查、共同开展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共同开展乡镇审核“三共同”衔接机制,并定期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和贫困人口信息比对,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兜底脱贫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目前全省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25.6万人,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的贫困人口达167万人,占保障对象的71.6%,较大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健全完善低保相关政策,进一步强化低保兜底脱贫功能。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制定印发《体球网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对贫困人口纳入低保给予政策倾斜,明确从收入抵扣、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特殊群体实施分户施保、建立健全低保渐退机制等方面,强化了低保制度兜底脱贫功能。
2.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确保兜牢底。强化对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制发实施《体球网深入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民政兜底脱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深度贫困地区作为各项民政项目和资金分配因素单列并加大权重。围绕加强社会救助兜底、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夯实脱贫攻坚基层组织基础、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等方面助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今年以来,省级下拨14个深度贫困县和锦屏县、罗甸县困难群众救助资金22.1亿元、毕节试验区15.1亿元。强化对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保障。对农村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实施分类施保,在发放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再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20%-30%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目前,全省享受分类施保的特殊困难对象有143.4万人。2018年,全省对农村低保对象中的60万季节性缺粮户实施粮食救助制度,发放救助粮3454万斤。强化特困人员托底供养。目前全省共有农村特困人员8万人,由政府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疾病治疗、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和殡葬服务等全方位保障。贵州省按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50%、100%分别确定特困人员全自理、半自理和全护理标准。全省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43%,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41.2%,均超过国家民政部要求的年度标准。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采取签订照料护理协议的方式,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护等服务。强化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进一步编密织牢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安全网,纵向贯通省、市、县、乡、村,横向联接各相关部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联动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监护、失学辍学、无户籍等突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2016年以来共教育、训诫、处罚2592名监护失职的留守儿童家长,通过儿童福利、未保机构临时安置214名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帮助6224名失学辍学留守儿童返校复学。截至目前全省留守儿童总量为52.4万人,较2015年减少57.2万人。强化急难救助。健全主动发现、快速响应、个案会商等救急难工作机制,有效保障生活陷入困境、生存面临危机贫困的群众基本生活。今年以来,全省共实施急难救助2099人,支出资金3783万元。
3.稳步提高保障水平,确保兜好底。连续四年提高全省农村低保标准,2018年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达到3908元/年,最低一档标准达到3876元/年。随着低保标准提高,以低保标准为依据的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临时救助标准也相应提高。2018年全省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平均标准达到9776元/年,照料护理平均标准分别达到10111元/年。临时救助标准均原则上保障救助家庭对象1至6个月的基本生活,对特殊急难情形的救助标准最高可达5万元。社会散居和机构抚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分别达800元/人/月、1300元/人/月。
(二)强化民政工作治理扶贫作用。
民主选举质量提高,实现“能人”治村。换届选举将政治合格、群众信任、“双带”能力强的脱贫攻坚带头人选进村委会班子。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中,党员占42.5%、平均年龄41.7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总数的8.6%。民主协商不断深化,拓宽群众共商脱贫攻坚的渠道。采取民情恳谈、社区论坛、专家听证、群众评议等多种协商形式,逐步实现基层协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决策不断规范,实现民事民定。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农村的集体土地承包和租赁、筹资筹劳方案等重大事项都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进一步加强,自我管理作用有效发挥。深入开展村规民约示范村创建,各地普遍建立起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为基础的民主管理制度,涌现出600 多个村规民约示范村。民主监督进一步强化,有效推动村级事务管理公开透明。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重要事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基本建立。2015年至2017年,全省共建成农村社区服务站17427个,覆盖率达到99.65%。
(三)强化民政工作社会扶贫作用。
发挥慈善助力脱贫攻坚作用。高规格召开“贵州省第五届慈善项目推介会”,现场募集善款2亿多元助推脱贫攻坚。有效实施“善行贵州”系列项目。2015年以来,省慈善总会共募集慈善款物6.39亿元。社会组织广泛参与脱贫攻坚。引导社会组织采取产业扶贫、智力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商贸帮扶、捐赠帮扶、志愿帮扶等方式参与脱贫攻坚,2016年以来,全省社会组织共募集资金30亿元用于脱贫攻坚。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2015年以来,在33个县(市)实施“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社工黔行”系列项目63个,运用社工专业方法服务困难群众8万余人。
三、坚持聚焦脱贫攻坚“四场硬仗”,助推易地扶贫搬迁和“三保障”
一是加强社会救助与易地扶贫搬迁的有效衔接,推动贫困移民搬得出。用足用好城市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搬迁移民按政策按程序及时纳入城市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确保“应保尽保”。今年以来,全省共将12.6万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纳入城乡低保保障,其中纳入城市低保4.49万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移民一次性临时救助政策,“十三五”期间,对确已搬迁的贫困移民按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2017年以来共向131 万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移民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19.7亿元。
二是加强和创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社会治理,推动贫困移民稳得住。创建移民安置区和谐生活共同体,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社区保障体系、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实现自治组织、自治机制、社区便民服务、兜底保障、能力提升“五个全覆盖”。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自治的原则,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立健全村民或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小组。将移民搬迁群众中的优秀人才选举进入村(居)民委员会,团结带领移民搬迁群众脱贫致富。
三是有效助推贫困群众实现“三保障”。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助推“三保障”上的重要作用。今年以来共实施因病临时救助6.2万人次、因学临时救助1万人次。整合临时救助资金,有效助推6.1万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完成危房改造。
下一步,我们将以体球网总书记体球网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以脱贫攻坚统揽民政工作全局,坚决扛起民政兜底脱贫的重大政治责任,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抓好民政兜底脱贫工作,全力发挥好民政工作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
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媒体:请问彭厅长,精准兜底是做好民政兜底脱贫工作的关键,应该如何做到精准兜底?
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彭旻:围绕对象认定精准,政策落实精准,兜底措施精准,我们着力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格按政策程序认定低保对象。各地严格按照“三环节十步骤”(申请核评环节、审核环节、审批环节,申请受理、调查核实、民主评困、一榜公示、乡镇低保工作经办机构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二榜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待遇批准)的程序审核审批保障对象和保障待遇,确保一个环节不少、一个步骤不漏,每个环节都有人把关,每个步骤都确保到位,并加强农村低保对象与扶贫开发对象的衔接,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二是加强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大力推进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充分整合运用各有关部门信息资源,对农村低保原保障对象和新申请家庭的房产、车辆、社保等信息进行比对,破解财产和隐性收入核查难的问题。目前,各市州都建立了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为精准认定低保对象奠定基础。
三是持续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从2018年-2020年持续三年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各地紧盯薄弱环节,对所有农村低保对象、近一年来曾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了全面排查。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排查中新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逐条销号、限时整改。今年以来原发现问题和新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媒体: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社会治理是打赢易地扶贫搬迁硬仗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请问王厅长,民政工作在这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斌:民政工作主要围绕健全“三个体系”,切实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社会治理。
一是健全移民安置区社区治理体系,努力将移民安置区建成共治共享的和谐生活共同体。合理设置基本安置单元。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以强化组织管理和提升公共服务为重点,合理设置基本安置单元。加强安置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适时启动安置区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依法选优配强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选配好居民小组和楼栋负责人。把安置区划分为若干网络,构建“居委会-网络-楼栋”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安置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大力培育发展健康养老、公益慈善、防灾减灾、邻里互助、居民融入、纠纷调解、心理疏导等方面的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和社会工作力量为搬迁群众提供各类服务。
二是健全移民安置区社区保障体系,有效保障搬迁移民基本生活。加强“一站式”服务大厅窗口建设,重点做好户籍管理、就业、就学、就医和社保、社会救助、医保、养老保险等工作。
三是健全移民安置区社区服务体系,提升对搬迁移民的服务水平。在安置区全面建立社区服务中心(站),形成以社区服务中心(站)为主体、各类专项设施为配套、服务网点为补充、室内外设施相结合的服务网络。加强文化场馆、体育活动场所等公共设施建设,以及超市、便利店、电商服务点、宽带网络等便民设施建设,提升对搬迁移民的服务水平。
媒体:请问尹局长,如何强化低保政策的兜底脱贫功能?
省社会救助局副局长、综合处处长尹秀钰:今年10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制发了《体球网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强化对贫困人口的保障力度。
一是强化贫困人口申请低保时的收入抵扣措施。对贫困人口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慢性病、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等,在申请低保核算家庭收入时按规定进行适当扣减,进一步增强低保兜底保障功能,进一步增强对象就业意愿和就业稳定性。
二是建立纳入农村低保的贫困人口就业“渐退机制”。明确低保家庭成员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给予3个月的救助缓退期;对低保家庭成员外出务工、灵活就业,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给予6个月的救助缓退期;对低保家庭成员享受公益性岗位等就业救助,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给予12个月的救助缓退期。
三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特殊群体实施分户施保。明确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人员)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四是稳步提高低保标准。2018年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达3908元/年。下步,贵州省民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低保标准调整新要求和《贵州省国民经济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体球网低保提标的有关要求,继续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切实增强低保兜底保障功能,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脱贫攻坚进程相适应。
媒体:贵州省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任务繁重。请问王厅长,近年来,我省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方面采取了那些措施?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斌: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把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决战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细、抓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切实维护好儿童合法权益。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成立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工作领导机构,摸清了留守儿童底数,推动建立了“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爱服务救助保护体系。
二是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健全全程无缝衔接的制度体系。创建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动态监测全覆盖。依托信息系统,完成56.7万余名留守儿童、6.8万名困境儿童基础信息的采集、录入,适时更新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分析。建立发现报告制度,强化七类人员(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强制报告责任,发现报告线索200余件,第一时间移交相关部门查处。建立评估认定制度,确定风险评估等级,落实相应救助帮扶措施。建立救助帮扶制度,落实救助帮扶政策。建立监护干预制度,教育、训诫、处罚2592名监护失职的留守儿童家长,申请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2例。建立应急处置制度,儿童福利、未保机构临时安置214名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建立督导问责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省级专项督导。
三是强化救助服务,健全关爱保护体系。明确1.4万名驻村干部、社工、志愿者、村儿童福利主任专(兼)职儿童工作。打造4421个村级儿童之家、亲情聊天室、心理辅导室、社区“四点半课堂”,实施“童伴计划”等项目。实施“雁归兴贵”计划,鼓励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同时劝导有条件的留守儿童父母携带未成年子女外出共同生活,留守儿童数量明显减少,截至目前全省留守儿童总量为52.4万人,较2015年减少57.2万人。(根据贵州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