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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善县三举措深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工作

时间:2018-05-17   浏览量:128 次  来源:浙江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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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17年底,浙江省嘉善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11.2万人,占全县户籍总人口28.5%,其中失能、半失能老人有4000多人。为解决日益突出的社会化长期照护服务问题,该县于2016年12月在全省率先出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效解决了重度失能者的生活照料和生活护理问题,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的事务性及经济负担。

一、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建立健全政策体系

1.强化顶层设计。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等,研究长护险资金筹集、保障范围和护理待遇等具体工作。出台《体球网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以及《嘉善县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嘉善县长期护理保险统一需求评估办法》《嘉善县长期护理保险项目目录管理办法》《嘉善县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从资金安排、待遇标准、结算流程、长效管理等方面,建立较为完备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建立由县政府牵头,人社、民政、卫计、财政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统筹协调的工作推进机制。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委托太平洋寿险嘉兴中心支公司参与长护险经办服务。

2.科学筹集资金。将县域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不分城乡、不分年龄,100%纳入制度保障范围,总参保人数达44.8万人。通过政府、医保基金和个人等三个层面合理分担,逐步建立健全长期缴费的工作机制。目前,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缴纳30元、医保统筹基金筹资30元、政府补助6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缴纳30元、政府补助90元。目前共筹资金5216.33万元,其中个人缴费1319.60万元、财政补助3257.75万元,医保统筹基金划转638.98万元。

3.明确护理待遇。将享受范围确定为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失能,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符合嘉善县长期护理统一需求评估标准,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护理的重度失能参保人员。护理服务分为医疗机构护理、养老机构护理和居家护理三种类型。在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接受护理的,床日费标准分别为120元/日、80元/日,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60%;接受居家上门护理的,每月可享受1200元(以护理券为主)。

二、创新理念,培育队伍,有序推进评估服务工作

1.认真制定评估办法。借鉴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体系,研究制定嘉善县长期护理保险统一需求评估标准,评估指标主要有77项,其中家庭情况27项、自理能力35项、总体状况5项、疾病状况10项。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对象可向所属村(社区)提出评估申请,经村(社区)初审后递交至镇(街道)进行复审,再由太保公司负责对申请人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最终递交失能评估委员会终审,符合条件的委派评估人员上门评估。评估人员分为A、B两类, A类评估员具有5年以上医疗专业工作经验,B类评估员具有2年以上社会工作经验。评估的过程设计为“双盲”模式,即评估员与被评估老人都不能现场知道评估结果,具体的评估分数统一汇总到后台,由软件自动分类计算、通过人工核定最后确定,有效避免主观因素造成的结果偏差。评估结果分为一级至六级,其中五级、六级为重度失能,五级可选择居家上门护理服务或养老机构护理服务其中一种,六级可选择居家上门护理服务、养老机构护理服务、医疗机构护理服务其中一种。

2.有序推进评估工作。成立由县民政、人社、卫计、残联等部门组成的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委员会,负责全县长期护理统一需求评估的协调指导、争议复核等工作。邀请上海专家就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护理评估管理办法、护理经办规程等内容,开展专业化的学习培训、实操辅导,发放评估资格证,共举办培训班3期,参训197人。去年3月,在全省率先启动长期护理保险统一需求评估工作,目前共完成长期护理保险评估1367件,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有1079人,占完成评估总人数的78.3%,其中416人选择居家护理,有157人选择机构护理,其余因选择重残补贴、入住非定点医疗机构等原因未享受长护险待遇。

3.培育壮大服务力量。扶持创办养老护理领军人才工作室10个,并采取“领军人才+团队”模式,以高级养老护理员、养老护理能手等为导师,以定点机构新上岗护理员为学员,围绕护理基础知识、技能实操等,常态化开展养老护理带培工作,首期培训已结业,累计带培服务人员100多名。针对机构护理人员年龄偏大、以“4050”人员为主的现状,采取政校合作的方式,在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设三年制养老服务专业,四届共招收生源105名,首届毕业生已进入各养老机构就业,避免护理人员青黄不接现象。截至目前,全县发展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14家,其中县级养老机构1家,镇(街道)养老机构7家,民办养老机构2家,民办医疗机构1家,上门社会组织3家,共有护理人员200多名。

4.实施多样精准服务。推出长护险护理项目服务包,共涉及基本生活护理、医疗护理、康复辅具租赁等28个服务项目,按照失能人员护理需求,提供多样化护理服务。特别是在推进康复辅具租赁方面,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及管理办法,将护理床、电动轮椅、吸氧机、排泄机、护理床垫等5大类康复辅具租赁服务,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和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项目库。同时,发布具体租赁目录清单,在县社会福利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枫南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3家机构内设置辅具展示和租赁服务中心,负责康复辅具租赁的宣传、预约、登记等工作。

三、强化监管,提升质量 ,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1.强化第三方监管。成立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管理中心,主任由县社会保障管理中心负责人兼任,四名副主任分别由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兼任,业管中心日常具体事务由太保公司负责,主要涉及长期护理保险受理评定、费用审核、结算支付、稽核调查、协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等经办服务,有效规范委托经办管理工作,确保制度顺利实施。经办服务费用则按长期护理保险筹资额3%给付,并按实际受理案件件数、每件100元的标准建立奖励资金,根据经办考核结果进行结算。

2.强化机构服务监管。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每两年对机构设施建设、运营质量、人才队伍等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县财政每年分别给予4-10万元的运营补助,进一步加强全县养老机构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在2017年度星级评定中,全县列入长护险定点机构名单的10家养老机构,被评为四星及以上机构占比达到50%,共发放补助51万元,共有持证专职护理员133名。同时,对入住养老机构的长护险享受对象实现信息化管理,每日护理记录均按时进行上传管理系统,与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有效对接,实现待遇统计、结算、支付业务自动化办理。

3.强化居家服务监管。2015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居家照料中心建设全覆盖。2016年,率先实现社会化运营全覆盖。2018年起,该县实现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品牌化、连锁化运营全覆盖。根据村(社区)人口、区位等因素划分片组,分别由定点社会组织负责片组内所有长期护理保险、养老服务补贴等全部居家上门服务。运用“颐养云”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对服务内容进行全程记录、跟踪,每次服务均采用当场填写质量回执,事后100%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评价打分。(根据浙江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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