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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部署2018年“四个年”建设活动

时间:2018-02-22   浏览量:128 次  来源: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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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2018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日前,浙江省民政厅印发2018年民政工作“四个年”活动方案,部署开展信息化水平突破年、养老服务提升年、社会组织创新年、基层基础夯实年活动。通过实施“四个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专业化、社会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推动全省民政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服务全省“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一、大力推进信息化水平突破年。围绕省政府“1253”公共数据共享体系建设要求,加快实施《浙江省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2017—2020年)》,推进民政数据标准化,完善民政业务信息系统,在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上持续加力,通过网络受理、数据代跑、电子流转等方式,构建功能集成、网上网下融合的民政服务体系,深化民政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重点推进完成数据共享交换中心(省民政厅数据仓)建设,制定民政信息化标准规范和民政业务数据工作规范,完成民政业务综合工作平台、决策分析平台、各地民政服务平台建设,推动适宜网上办理事项实现网上办理,进一步减少“跑腿”次数、减少办事材料、减少办理时间。落实“双随机”监管任务,创新民政系统事中事后监管方式。

二、大力推进养老服务提升年。推动养老设施布局更加合理,运营机制更加优化,机构养老质量明显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显著改善,养老服务补贴更加科学,社会力量主体作用发挥更加充分,标准化水平明显提高,“文化养老”氛围更加浓厚。提请省政府下发《体球网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优质养老院床位比例,调整全省敬老院布局,改革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制度。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探索建立机构养老与居家养老的支持配合机制,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升级版,扩大助餐服务范围,组织指导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完善省级地方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浓厚“文化养老”氛围。

三、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创新年。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政策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力量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活力进一步释放。在民政领域带头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为民政对象提供更好服务。创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设置方式,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到80%。力争出台《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制定出台《浙江省社会组织资金监管办法》,推动修订《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加强乡镇(街道)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管理,大力发展各类慈善组织,推动建立健全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孵化机制。全面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和成效评估,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完善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嵌入社区服务机制。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协商中的主体作用,完善协商民主机制。发挥慈善组织和慈善项目助力精准脱贫的作用,30%以上的县(市、区)建立慈善精准帮扶基地。

四、大力推进基层基础夯实年。创新基层民政服务机制,加强基层民政机构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民政服务平台,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高效、专业的民政服务。推动省级《体球网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体球网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体球网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出台。加强基层工作力量,推动基层民政队伍与不断增加的民政工作职能适应,在民政事业单位和城乡社区加快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合理设立基层民政公共服务岗位,从事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优抚安置等基层民政相关工作。建立多形式、多途径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到每2年轮训一遍。(根据浙江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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