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重庆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局正式挂牌。该局是全国首个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局,集中行使市本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权,全面提升民政行政执法的水平和能力。
2017年10月,经市编办批准,重庆市民政局内设的民间组织管理局更名为社会组织管理局,加挂重庆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局牌子,统一负责全市民政执法监察工作。
揭牌仪式上,重庆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江涛指出,设立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局,是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战略,着眼民政事业发展未来,顺应行政执法改革大势,完善民政体制机制的一项重大举措。随着“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双随机”执法检查全面推开,行政机关“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责任更重、压力更大,民政工作面临新的考验和挑战。新形势新任务倒逼我们必须强化自身建设,加快转变职能,调整监管思路,改进监管方式,以更加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助推民政事业发展。
江涛要求,执法监察局要严格执法,展现民政形象,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坚持严格执法,探索柔性执法,杜绝随意执法,让民政法律法规掷地有声。要规范执法,树立民政品牌,围绕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抓好“立梁架柱”工作,探索体现重庆特色、融合民政特点的方法经验,以上率下提升区县民政执法工作能力,打造重庆民政执法品牌。要公正执法,传递民政能量,坚持把公平公正作为执法的价值取向,坚决查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民政对象合法权益,既展现民政法律的刚性,又传递民政人的情怀,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文明执法,打造过硬队伍,强化纪律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贯穿执法实践,既做不怒而威的执法者,也做惠民政策的传播者,以文明的执法形象取信于民。(根据重庆市民政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