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省民政厅督导各地健全配套政策,细化保障措施。截至2017年底,13个设区市、41个县(市)全部出台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文件,明确各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2017年,省民政厅、财政厅下达保障困境儿童资金4636万元,其中孤儿基本生活省级补助资金4370万元。元旦春节节日补贴191万元,物价补贴75万元,保障困境儿童过好两节。
孤儿基本生活省级补助对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分别提高20%、25%、27%。全省集中供养孤儿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978元和1280元,均较2016年增长8%,保障标准继续位居全国前三。监护人监护缺失、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等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补助被列入2018年度省级财政预算。(根据江苏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