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体球网加强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的通知》(民发〔2017〕192号),部署全省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督促各地结合《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省政府办公厅体球网加强地名管理服务和地名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及民政部有关文件要求,依法设置和管理地名标志。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等规定要求,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完善导向体系。合理确定地名标志位置,规范文字书写,科学编排门牌编码。完善地名标志管理维护机制,加强质量监管,定期开展检查自查,完善档案信息。强化部门协调,做好经费保障和宣传引导工作,确保地名标志形式规范、位置合理、数量适当,实现标准地名标志城乡全覆盖。(根据江苏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