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体球网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稳定、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省民政厅采取五项举措,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民政服务对象和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节。
一、及时部署安排。12月26日晚,省民政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体球网做好“两节”期间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及省领导有关批示指示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12月29日,召开全省民政系统视频会,下发紧急通知,对“两节”期间民政系统安全稳定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进行部署,厅党组书记、厅长池秋娜在会上提出:“安全思想认识要到位、关键重点管控要到位、隐患排查整治要到位、开展群众工作要到位、应急处置措施要到位、安全责任落实要到位”六点具体要求。
二、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和帮扶措施,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及时、足额发放“两节”期间低保金;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及时做新批低保对象的救助工作。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做好生活保障和照料服务。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政策规定,对遇到各种特殊困难的城乡低收入家庭,给予必要救助。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加大对困难老年人、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救助帮扶和安全保护力度,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安全底线。积极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深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强化对救助和托养机构的监管,保障好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三、扎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一是深入排查安全隐患。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和省委、省政府的部及省民政厅《体球网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等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所辖福利院、养老院、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重点区域,对用火、用电等重点环节,对因未纳入低保人员和生活失意、心理失衡、行为失常及性格偏执服务对象进行动态排查,从源头上找出引发安全事故和矛盾纠纷的隐患。二是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整治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措施,狠抓问题整改。对当前民政服务机构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人员及整改时限,逐项整改清零销号;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责令停工、停用,防止“带病”运营,坚决防止因隐患长时间得不到治理而引发事故。坚持前端维稳、源头化解,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隐患,立足化解在小,解决在早,充分发挥专门机构和行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及老党员、老干部的作用,积极做好未纳入城乡低保的困难群众及民政服务对象的矛盾化解和思想稳定工作,坚决防止发生因民政服务对象上访诉求或民事纠纷处置不当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三是努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指导民政服务机构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防患于未然。指导所属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服务机构一线员工进行全员培训,进一步解决安全知识缺乏、专业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的问题,有效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责任意识。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及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切实提升防范应对能力水平,确保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够第一时间科学处置。
四、开展一次督查慰问活动。元月中下旬,省民政厅将由厅领导带队,组织厅机关干部深入挂钩联系县(市、区)及乡镇(街道)、村(居)开展安全工作督导排查,走访慰问当地困难群众,为他们送温暖办实事,每个县(市、区)发放困难帮扶资金1万元,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个困难群众手中、心中。
五、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完善应急预案,遇有紧急突发事件、重要紧急情况、重大网络舆情,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应对。保持节日期间民政系统信息渠道畅通,安排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灾情及时向上级报告。(根据福建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