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民政厅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推进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以儿童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坚持依法保护,强化家庭监护的主体责任和政府保护的主导责任,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关爱服务,有效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95401人,已全部纳入监护范围。与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开展前相比,人数减少46793人,减幅19.3%。
一是加强关爱保护和保障制度建设。各级民政部门在“无人监护”、“无力监护”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全覆盖的基础上,将专项行动常态化。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关爱保护机制,在村级层面构建“1+1+1”(一个农村留守儿童落实一个村组干部、一个远亲近邻或一个志愿者)。全省195401名农村留守儿童已全部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被纳入有效监护范围。
二是要加强关爱保护阵地建设,全面建成“关爱之家”。 2018年,江苏省将建立200个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之家”被列入年度省政府民生实事。省民政厅厅下发《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之家”建设标准》,从管理规范、设施完善、队伍保障、服务内容、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强规定。目前“关爱之家”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各地按标准完善服务功能,为有需求的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科普知识、游戏娱乐、课后辅导、心理疏导、亲情沟通、法治教育等服务活动。
三是加强关爱保护队伍建设,实现儿童督导员全覆盖。按照省民政厅《体球网进一步推进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的通知》要求,在每个乡镇(街道)至少确定1名儿童督导员,每个村(居)至少确定1名儿童主任,积极履行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政策宣传、发现报告、分类评估、建立档案、动态管理、转介处置等职责。农村留守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农村留守儿童主任已实现全覆盖。
四是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扩大特殊儿童保护范围。从2019年起,将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将困境儿童纳入保护范围。将开展全面排查,将低保户家庭、建档立卡户家庭以及因突发事件陷入困境的儿童纳入困境儿童保障范围;将不符合孤儿保障条件的“事实孤儿”,纳入保障范围。目前,南京、扬州已出台困境儿童分类保护的细化政策,无锡、苏州等市也在酝酿当中。
五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业化。2017-2018年度,江苏投入1500万元福彩公益金开展公益创投。省民政厅与47家社会组织签订服务协议,由社会力量承担具体事务,将关爱服务项目化、精准化,这也是江苏首次使用省级财政资金购买社会服务保护留守儿童。这些社会组织为苏中、苏北8个设区市的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了生活照料、学习教育、心理关爱、女童保护宣传等常态化服务。新一轮的专项资金2500万元已经下达,主要在苏中苏北。各地将购买服务,派遣专业社工进驻“关爱之家”和“四点半课堂”,开展包括个案辅导、替代教育、康乐活动、小组工作、志愿者管理及社会资源链接等专业服务。省级资金还将引导对专业社会组织的培育,优先安排入驻当地孵化基地,给予政策扶持和补贴。
下一步,各级民政部门将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一是依托联席会议的协调机制,明确职责任务,推动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夯实基层工作基础。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细化分解乡镇党委政府和民政办、学校、公安派出所以及村居委会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困境儿童保障中的职责任务。三是补足短板,破解难题。引导学校加强心理辅导和亲情沟通技巧培训,督促家长常态联系,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助力农村留守儿童亲情关爱和精神慰藉,使其时时感受到家庭亲情的温暖。四是引导各地加大政府让渡资源力度,整合各方资源,引入社会组织助力未保工作,以专业的理念、思路、方法和技能有效解决儿童成长面临的困难和难题。(根据江苏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