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号,青海省民政厅召开全省民政系统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省民政厅厅长诺卫星、省扶贫开发局副局长马正军出席会议并讲话,民政厅副厅长靳生寿主持会议并通报今年以来社会救助兜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诺卫星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方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收入家庭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完善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和农村低保对象退出机制,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设立至少1年的渐退期;拓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供给,逐步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低偿或无偿的集中托养服务;二是充分发挥登记管理机关职能作用,支持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积极参与精准脱贫。三是完善贫困地区社会福利政策。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组织实施好“福康工程”等贫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四是做好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切实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完善信息统计台账。五是继续推进贫困地区基层政权和农村社区治理,健全贫困地区农村社区协商和村级民主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村务联席会等制度,进一步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议事规程。六是进一步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资金和项目支持,对深度贫困地区的重点发展任务、重大工程项目、重要改革试点予以优先安排。
马正军强调,各级扶贫部门要加强协调协作,配合民政部门扎实组织实施民政领域脱贫攻坚重点工作。一是加强与民政部门数据衔接,做到信息畅通、数据共享。配合做好农村牧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低保覆盖率和贫困发生率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强行要求一致。二是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督促检查,配合民政部门推动保障性扶贫政策落实落地,消除盲区死角。三是将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力量、慈善组织等参与脱贫攻坚纳入总体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和支持。四是配合宣传民政领域扶贫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贫困群众发挥脱贫攻坚主体作用,营造自力更生脱贫光荣的浓厚氛围。
省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在民政厅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县(区)民政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以及财政、扶贫部门负责同志在当地民政视频会议室参加会议。(根据青海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