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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积极开展社会救助能力“六个提升”专项行动

时间:2018-08-16   浏览量:128 次  来源:重庆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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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社会救助管理,确保各项救助政策落实,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高社会救助能力水平,重庆市民政局出台措施,细化方案,全面开展社会救助能力“六个提升”专项行动。

该专项行动分为排查分析、整改落实、督导总结和长效巩固4个阶段,重点围绕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民政惠民济困保”项目、社会救助规范管理等社会救助工作,全面查找问题,完善政策措施,提升社会救助能力水平,实现城乡低保应保尽保、特困人员应养尽养、临时救助应救尽救、困难群众应帮尽帮。通过实施社会救助能力“六个提升”专项行动,实现实现社会救助政策精准落实,社会救助程序精准实施,社会救助能力进一步增强提升。

一是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升应保尽保能力。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纳入低保兜底,做好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的落实,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在审核审批新增低保对象时,要按照新的低保标准进行认定。将符合条件的因患重特大疾病或慢性病、子女就学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长期刚性支出过大、导致家庭在一定时期内陷入贫困的低收入家庭纳入救助范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是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提升应养尽养能力。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供养服务机构建设5年规划,关闭一批不具备集中供养条件的供养服务机构,改造和升级一批条件较好的供养服务机构,新建一批具备失能人员照护能力的区域性供养服务机构。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支持的区县,按时按质完成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对尚未完成消防整改的供养服务机构,要限期完成整改,坚决避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要通过加强供养服务机构内部管理,提升照料服务水平,满足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供养需求,确保到今年年底,全市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25%;到2020年,全市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

三是完善临时救助机制,提升应救尽救能力。抓紧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形成相对统一的临时救助标准,进一步明确救助对象范围,规范审核审批程序,提高救急救难效率,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要认真检查在申请受理、资金发放等关键环节的政策执行情况,坚决避免该救不救、乱救滥救的现象发生。

四是推动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提升应帮尽帮能力。尽快制定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实施方案,推动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合理确定承接主体,加强绩效评估和监督管理,努力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及时、高效、专业的救助服务。要将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金落实到位。

五是推进“民政惠民济困保”项目实施,提升救助对象抵御风险能力。加强与承办保险公司的沟通协调,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参保人员、参保对象住院医疗费用等信息资料,及时进行本年度困难大学生升学补助金的理赔发放。要抓好“民政惠民济困保”业务工作培训和对困难群众的宣传工作,提高参保对象知晓度,提高报案时效,提高出险率,充分发挥好商业保险项目对社会救助体系的补充作用,提高困难群众抵御风险能力。

六是开展低保专项治理,提升社会救助规范建设能力。重点围绕“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社会救助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低保规范服务水平,加大低保保障力度,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据重庆市民政局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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